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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3章 大虞帝国(1/2)

    大明宫,在明显残旧的含元殿内,周皇帝高踞龙椅,接受了文武勋贵的朝拜后,宣诏大周易名为大虞帝国,年号太平兴国,定都长安城,诏谕虞王陆天风监国。

    次日,大虞皇帝应虞王陆天风所请,定开封府为上都,池州为中都,太原为下都,苏州吴县为东都,福州长乐府为南都,幽州为北都,甘州张掖为西都。

    陪都之下是府,州,县,乡四级行政,乡官耆老为正九品官阶,辅官从九品官阶,武为巡检,文为亭长,皆由朝廷认可或下任。

    府级分为王府和国府,王府直属京城内廷管辖,国府归属陪都和京城外朝政事堂管辖,王府所出皆为皇贡,国府所出皆为国赋。

    每个陪都皆置立内廷和外堂,外堂执掌陪都六部治政,内廷主管监察和掌判平常军事,陪都外堂主官称使相,由政事堂具有宰执资格的大臣轮任,陪都内廷主管由京城内廷任命,称为府宰,地方王府的主官称为府相,地方国府的主官称为府尹。

    陆七大略参照唐朝的十五道行政治理,置立府级行政归属陪都和京城管辖,开封府称为上都,基本管辖唐朝时期的河南道和淮南道,陆七没有在开封府置立内廷,只是划定了那些府州归属开封府朝廷治政,也明确的告诉了周皇帝和大臣,日后开封府会是周皇之封,既是上都,也是王府之地。

    不过陆七也明确了封王的权限,封王能够有五百翊卫,五千护军,但封王的护军却是归属内廷管理,护军将士的任免和给养皆由内廷负责,护军只是奉内廷军令,在职责范围内保护封王,但翊卫由封王私募和给养。

    在宣告大虞帝国建立的五日后,大虞皇帝起驾离开了长安城,依旧由五万禁军护驾返回了开封府,皇帝回到开封府后,先传旨封韩通为成国公,任职殿前都虞侯,率领八千将士镇守皇宫和内城门,之后传谕开封府的军力将帅,向监国上书述职,归属监国调令。

    陆七接到开封府的上书和皇帝谕旨后,承认韩通为成国公,国公和郡王可以拥有三百翊卫,三千护军,加上镇守开封府皇宫的五千王护军,陆七认可了韩通镇守开封府内城,而外城的军力,他都予以了调离,自关内调去了三万军镇守开封府,在军权的控制上,陆七不可能让步太多。

    皇帝主动交出了开封府军权,那只是陆七国事中的一部分,过渡时期,他只能允许周国朝廷的存在,薛居正事实上就是大虞上都使相,但皇帝存在开封府,陆七就没有必要去明面改了开封府的治政官称。

    皇帝离开长安城不久,也就是还没有回到开封府之前,陆七的政令已然是传向了大虞帝国的所有疆域,先将体制和新政告知全国,让大虞帝国的官民知道一下。

    陆七的朝廷体制基本与周国类同,是政事堂和枢密院,不过外加了一个内廷,内廷置中府使和九卿相管理天下王府的军政,兼顾监察地方和掌判平常军事,内廷之首是中府使,其他卿相多由九寺之卿出任,例如太常卿,卫尉卿就是了内廷卿相。

    内廷的置立事实上就是一个家天下,每个王府之地有五千护军,将官和治政官员皆由内廷使任,王府之地的府相可以是女人,宦官和文官,王府之地的税赋成为皇贡,陆七的做法使得九寺卿的权柄大增,用意就是让地方势力被分割,也将皇族的财力获得限制在一个范围,而不是垄断盐铁或者其他大利行当。

    当然内廷的最大作用还是为了直接掌控了一部分的军权,以及监察地方,但并没有取代了御史台的职权,应该说御史台是皇帝的左耳目,内廷是皇帝的右耳目。

    随治国体制一起发布的,还有开科取才的公告,陆七定制了开科取才的条件,在文武考生之外开工科举,朝廷置立天工贡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