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v
class="width">血性,是军人的基本素质,没有血性的人不能成为军人,即便成为军人,也不会是好军人。
说起血性,秦汉时期,中国人的血性得到全面激发,创造了无数的辉煌。
汉军,最不缺的就是血性。此战虽然一波三折,因为周阳处置得宜,却是非常顺利。仗打到现在这份上,就没有和匈奴进行正面较量,没有血性的碰撞,真的让人遗憾。
“大帅,此言也对!”赵破奴对周阳的话大加赞同:“想想当年的长城大战,我们誓死破敌,那时,虽然情势危急,可是,与匈奴大战,让人格外怀念。此战虽然顺利,却是少了这种碰撞,少了那份激情。匈奴在最后关头,要夺回冒顿老贼的坟墓,这不是让我们舒畅一回?”
汉朝没有“爽”的说法,不然,赵破奴肯定用这个词。
匈奴激起了血性,汉军与之硬碰硬,此战就再无缺失,那就是完美了。
有这想法的不仅仅是赵破奴,正在追杀军臣单于君臣的张通,打量着在匈奴丛中奔跑吼叫的军臣单于,不由得双眼放光,手一挥,道:“停!”
张通奉命后,一路猛追猛杀,无奈匈奴实在是太多了,他们杀不胜杀,杀一个,来一双,杀一双,来四个,是以到现在还没有追上军臣单于君臣。
“将军,停什么停?我们赶快杀过去,把单于做掉。”有兵士望着军臣单于,万分不甘心。他们奉命来追杀,却是到现在还没有建功。
“他跑不了!”张通眼中光芒闪烁:“传令:马上回撤,去冒顿老贼墓前候敌!”
“将军,为何要撤呀?在这里杀敌,和在冒顿老贼墓前还不一样么?”兵士紧握着手中的陌刀,赤红的眼中红光闪烁。
“他们妄图夺回冒顿老贼的坟墓,誓必不要命似的冲去,我们在那里杀,才叫一个痛快!何必如眼下这般,四处追杀呢?”张通明亮的眼中掠过一抹炽热之色:“在冒顿老贼坟前杀光匈奴,不是更妙么?”
冒顿单于是汉人最为痛恨的匈奴单于,要是在他的坟前打掉匈奴的血性,杀光匈奴,那是对冒顿单于的莫大讽刺,是对冒顿单于的最好报复!对这提议,将士们没有人有异议,在张通的指挥下,迅速回到冒顿坟前。
“张通,你怎么回来了?这里,我守得住!”周阳有些意外。
“大帅,不是守不守得住的问题,是我们要舒畅一回!”张通的声音很高,特别亢奋:“在冒顿老贼坟前杀光匈奴,打掉匈奴的血性,还有比这更让人欢心的事儿么?”
“有理!有理!”周阳大是赞成,眼中厉芒闪烁:“那就等着杀!要放开了杀!”
“诺!”将士们轰然应诺,杀气腾腾。
在另一边,李广虎目中精光闪烁,打量着精神见长,斗志高昂的匈奴,不由得欢笑起来:“呵呵!我与匈奴打了一辈子的仗,终于发现匈奴有些可爱了!”
“飞将军,你这话何意?匈奴怎么会可爱呢?”立即有兵士不解的问道。
“仗打到眼下,虽然顺利,却不过瘾!”
李广硕大的头颅不住晃着,阔口巨嘴张开,气势威猛:“匈奴不敢拼命,我们没有好好打上一场!匈奴终于血性上来了,我们可以硬碰硬一次。[匈奴妄图夺回冒顿老贼的坟墓,我们就把匈奴赶到老贼的坟前杀光,用匈奴的尸身来填空老贼的坟墓,用匈奴的鲜血来染红老贼的坟墓!你们说,还有比这更开心的事么?匈奴是不是可爱呀?”
经过他一通解释,将士们明白过来,大是欢喜,不住附和:“匈奴是有那么一点点可爱!”
“传令:把匈奴朝冒顿老贼的坟墓驱赶!”李广虎目中厉芒闪烁,大声下令。
汉人痛恨冒顿,想方设法要折磨他们,这种良机自然是不会错过,无不是响应李广的号召,将士们把匈奴朝冒顿坟墓驱赶。
有这想法的,不仅仅是李广,还有程不识、卫青、公孙贺、公孙建他们。这可是报复冒顿单于的良机,谁愿错过?
在汉军的驱赶下,匈奴开始朝龙城西北角涌去。
其实,不需要汉军驱赶,匈奴也会朝冒顿的坟墓赶去。军臣单于挥着弯刀,不住划出一道道漂亮的刀花,大声吼叫:“大匈奴的勇士们:把我们的鲜血献给伟大的冒顿单于!”
弯刀从额头划过,鲜血流了出来,他竟然再度祭起了血誓。
血誓,军臣单于在数年前就使用过,在血誓的驱使下,匈奴打得很是勇猛,可是,依然遭到长城大败。如今,走投无路下,他再次祭起了这利器。
“把鲜血献给伟大的冒顿单于!”匈奴高声吼叫着,弯刀划过额头,发起了血誓。
匈奴的吼声很高,很响亮,不论男女老幼,皆在吼叫!这是匈奴的最后关头,巨大的危机感让匈奴再次爆发出了惊天的斗志,血誓才能表达他们心中的仇恨与血性。
血誓过后,匈奴的气势达于顶点,是该出击的时候了。军臣单于手中的弯刀冲龙城西北角一挥,怒吼一声:“夺回伟大的冒顿单于的坟墓!”撒开两条腿,率先冲了出去。
“夺回伟大的冒顿单于的坟墓!”匈奴嗥叫着,挥着弯刀,握着劲弓,义无反顾的朝龙城西北角涌去。
男女老幼,只要能吼的就在吼叫,不能吼叫的,也是张着嘴巴,在响应军臣单于的号召。跑得动的,撒开两条腿,使出吃奶的力气冲锋,跑不动的,就在地上爬。无论是跑,还是爬,他们眼里闪烁着饿狼般的厉芒,极是骇人,匈奴的愤怒已经达于顶点。
望着海潮一般朝冒顿坟墓涌去的匈奴,中行说一脸的惋惜之色,不住摇头。他可是个明白人,匈奴虽然气势如虹,斗志高昂,可是,战场上拼的是实力,不是有了高昂的士气,不懈的斗志就能取胜的。
匈奴的士气不错,斗志不赖,可是,他们有取胜的实力么?别的不说,匈奴连战马都没有了,匈奴能取胜。
“哎!”前尘往事涌上心头,万万没有没想,一向强横的匈奴竟然落到眼下这般地步,背叛汉朝,是对还是错?在这最后关头,中行说不得不再次扪门心自问?
匈奴涌来,把中行说给裹挟进行,身不由主的朝龙城涌去。[而中行说却是扭过头,望着南方,那里才是他来的地方,那里的实力已经不再是他当初离开的那般弱小了。
军臣单于挥着弯刀,扯着沙哑的嗓子嗥叫不停,冲在最前面。在他身后,是数十万愤怒的匈奴,好象海潮一般对着冒顿坟墓涌去,波澜壮阔,周阳站在冒顿坟头上,一眼望不到头。穷极目力之处,全是匈奴,挥着弯刀,勇猛冲锋的匈奴。
“哈哈!”张通指着蜂涌而来的匈奴,笑得特别欢畅:“你们瞧,快瞧,匈奴什么时候变成了两条腿?”
“匈奴的马呢?”有兵士反应快,率先接过话头,调侃起来。
匈奴是马背民族,号称自小生长在马背上,可以在马背上过一生,他们的衣食住行,还有行军打仗,有哪一件离得开骏马的?
眼下的匈奴,不是没有战马,而是少得可怜,比起周阳对汉军进行改革以前的骏马还要稀少,稀少得太多。一万个匈奴,能有三五匹战马就不错了。更搞笑的是,这些骏马虽然幸存下来,却是瘦骨嶙峋,不再是膘肥体壮的可爱模样。
匈奴爱马成性,对马的钟爱胜过了对老祖宗的钟爱,他们的骏马,几时如眼前这般不堪入目的?
这事太搞笑了,让人欢喜,汉军将士们忍不住一阵嘲笑。
周阳看在眼里,也是忍俊不禁。匈奴强横,就在于他们是四条腿,眼下的匈奴人数虽多,气势不错,斗志昂扬,就是没有战马,周阳看在眼里,那感觉很别扭,有些不适应。看惯了骑着马的匈奴,乍一见两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