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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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秘书长听了之后,说了两层意思:第一,确实是丢了?不是你喝多了忘哪儿呢?第二,谁不开眼偷那玩意啊?最后,秘书长拍拍我肩膀说:没事,找不到咱们就直接把车报废算了。

    当天下午,警察叔叔打电话说:车找到了,贼也抓到了。

    到了刑侦一问才知道,偷我车的是个团伙。那天晚上有俩刚进团伙的小家伙,看我那个车没警报器没大锁,就给弄走了。回去之后还给老大表功呢:老大,我们俩今天第一次出手就弄了辆车,不强,不过卖个一两万不成问题。

    老大挺高兴,走进了一看直接炸了ao了:o牌,警车!这他的是个炸弹啊!气的把那俩贼一顿电光p桑宾给。收拾完了,气出的差不多了,把行车本拿过来一看:88年3月份的车。老大那个气啊!这尼玛和我一个月的,又把那俩贼拉过来一顿好揍。边打边喊:你们得管那玩意叫哥!大半夜啊!这尼玛噪音扰民啊!于是,邻居报警了。派出所就过来看看,然后就看见老大叫那俩贼对着我那车鞠躬道歉:“二哥,对不起,我们不该偷您!”

    派出所的俩警察一看,不用问偷车贼,打电话回去叫人。于是一窝端了。

    审讯时候那俩小贼觉着自己第一次下手还被老大打了两顿,心里头不平衡,就把知道的全撂了。然后,老大也撂了。

    那个老大被正式逮捕时候拜托公安和检察院的给我捎个话:88年的普桑,确实不安全。赶紧换了吧!

    3、11年,俩倒霉蛋在北京没钱了,于是就去打个劫吧。这事说实在的也不少,可是这二位喜感就喜感在挑的地方。

    俩倒霉蛋还算有点专业素养,所以踩点也去了不少地方。俩人认为作案地点要车流量小,沒什么行人为妙。总之,找了一个符合以上标准的作案地点。

    某日。二位开工了,刚开始打劫就被路边啃西瓜的“路人”给按住,别提跑了,钱都沒拿到呢。

    这不是因为路人武力值高,是这二位找的地方实在是太好了。 作案地点 府右街 隔一个墙就是中南海,那地方还真是沒什么车。。。人家便衣在街边啃个西瓜,你偏在人眼前作案。这也算专打不长眼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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