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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一章 击掌定约(1/2)

    沉思了好一阵,汪直才说,朝廷于前年复设市舶司,在苏、杭、泉州、宁波、厦门等处开府建衙,统管海外贸易,已是未雨绸缪。不过,仅靠这样还不够,因为许多海商并不会老老实实地前往这些指定的州府进行j易并按例通关纳税,大量本应收缴国库充补国用的税银被偷逃隐匿,并不能使朝廷从海外贸易得到好处,因而也不能平息朝野内外关于是否开放海禁的争论。在他看来,朝廷应在宁波的双屿、福建的浯屿、月港等西番诸国商人云集的海岛设立官署,委派职官管理民政及外商贸往来,严加约束西番诸国商人,只准他们老实经商,按例纳税,不准他们胡作非为,走s贩s……

    对于朝廷如今最为头疼的倭患问题,汪直认为其实并不足虑,“倭国缺丝棉,必须开市,海患乃平”,除了开海禁,恢复倭人朝贡勘合贸易以示羁縻之外,还应从内外两个方面入手,双管齐下,一是加紧c练水师,整修战船,派遣官兵驻守沿海各州府、各处通商海岛以加强海防,抵御倭寇,围剿海盗,肃清海路,保护正经商人和正常的海外贸易,并严厉打击海上走s活动;二是敕令日本国并宣谕诸岛,命其主各为禁制,倭奴不得复为跋扈。据他所知,日本虽统于一君,名曰“天皇”,但近年来君弱臣强,天皇不过徒存名号而已,其国尚有十国,各位战国大名互相雄长,攻杀不休。犯国之贼,大致出于沿海州。而他在早年的对日贸易过程,与各位战国大名、岛主建立了良好的s人关系,愿意自请为说客游说诸国,要求他们自相禁治倭人不得为寇。这既是他之素志,更是为国效命报效圣恩的大好机会。他相信州诸夷经他抚谕之后,必不敢前来攻犯,可收不战屈人之功。若有不遵天朝圣命之徒不思悔改,仍复侵扰海疆,冒犯天朝,他愿率本部部众配合朝廷兵马围而歼之,甚至不消朝廷动用一兵一卒,糜费一钱一粮,他愿以自家s财在日本五岛征兵,以夷攻夷,剿之灭之,事犹反掌也……

    此外,除开放海禁,招番诱倭来华经商之外,朝廷还应派遣船队直航日本并满刺加等西番诸国,进行直接的海外贸易。船队可由朝廷专营;也可由官家具本,委派海商代办,比如可将南线与满刺加等国的贸易j由许氏集团打理,将北线与日本的贸易j由李光头集团打理,宣谕各海商集团不得在海上抢掠其他商旅,并按船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