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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五章 英雄人物日志(杨丑篇)(2/2)

提倡精简,我还是放弃这样的仰望吧!

    我是个粗人,我只仰望辩爷!

    如今我从一个大头兵成为军候,又身为坚枪营的副统领,每天做的就是带兵练兵,其他也没有什么可说的事务,如果一定要说,我是个粗人,只能挑一些好人好事来说了。

    甄逸大人说要修桥,我二话不说就带了手下五百多人直接去抬土搭桥,原本是可以五天干完的活,硬生生的让我只用了三天就干完了。

    尤俭大人说要建造民舍,我也二话不多就带了八百多人赶了过去,工具自带,伐木建屋,没拿百姓一针一线,最多就是喝了百姓一点水,最后民舍建的非常牢固,宽敞又漂亮。

    林诵县令说武成县里有流氓地痞,还是我二话不多直接就把整个坚枪营拉了过去,长枪短矛直接驾起,凡是流氓地痞都被我教训了一个遍,最后整个武城县别说是流氓地痞了,就连一个闲汉都找不到了,搞得林诵看我的眼神都变了。

    我是个粗人,只会做实事,从来不玩虚的,用辩爷的话来说就是不要羡慕哥,哥只是一个传说,而辩爷不仅是个传说,还是一个在江湖上广为流传的传说。

    要论带兵打仗,辩爷那真是一个厉害,他不仅打败了鲜卑人,还教训了匈奴人,如今鲜卑和匈奴都与辩爷交好,这样的事情对并州地界的百姓来说简直就是一个奇迹。我是一个粗人,我知道辩爷本身就是一个奇迹,因为只有奇迹之人才会做出奇迹之事。

    对于现在的日子,我这个粗人是相当满意的,如果能够再娶一个美娇娘在家里面养着就更好了,辩爷分配了一个匈奴老汉和两个匈奴小姑娘到我家里,我自然是乐意接受了。原本我对匈奴人是有偏见的,家国仇恨在这里,要说没一点偏见那是不可能的,但是辩爷下了命令,要善待这些匈奴人俘虏,我这个粗人懂的道理不多,但是辩爷的话就是道理,我得听。

    我让匈奴老汉去照顾我的马,他把马照顾的还不错,我很满意,两个匈奴小姑娘就伺候我的生活起居,小姑娘长的还看得过去,我也很满意。辩爷的话果然是真道理,我觉得我听得对。

    好了,就写到这里,我还要去练兵。

    我去郡府找甄逸大人递交日志,结果甄逸大人说写的字数要达到两千五百字,竟然还有这样的要求?都给我整懵了!关键这还是辩爷下的命令,那我只能够回来继续写了,看样子今天的练兵是要推迟了。

    那帮兵蛋、子指不定得有多高兴了,可惜他们高兴的太早了,我已经向上司张扬禀告了,想来张扬会带着那帮兵蛋、子训练的,这样一来我就有时间多休息休息了,我是个粗人,这点小便宜我还是要占的。

    有便宜不占那是王八蛋,我是个粗人,我不是王八蛋。

    怎么凑足这两千五百字,对我来说还是一件颇为头疼的事情,我是一个粗人,读的书也不多,勉强写一点字而已。如果我有那个读书的脑袋瓜子,我现在就不会当兵了,辩爷说过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我现在是个军候,那自然是想要当将军的,可将军也不是那么容易当的,那是需要很多的战功堆积起来的,要不然军中大大小小的将领也不会心服口服。如今辩爷治下四郡之地一片安宁,哪里又有仗可以打呢?

    我也不是说一定要有仗打才行的,其实现在这种安逸的日子也是相当不错的,去军中有手下的兵卒尊敬着,回到家里面也有匈奴家奴伺候着,这妥妥的就是老爷的生活啊!

    我是个粗人,我觉得我的有些堕落了。

    我不能堕落,我还要为辩爷出生入死,赴汤蹈火,哪能够为了这一点点的享受就消磨意志呢?辩爷对我可是相当信赖的,他还帮我取了字,不俊,其实我觉得自己挺英俊的,但是辩爷既然这么定了,我是个粗人,我认了!

    嗯?我刚刚从头到尾仔细的数了数,字数已经达到两千五百字了,我决定不写了,就到这里吧!

    汉灵帝光和六年正月十二,杨丑留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