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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女当妻第26部分阅读(2/2)

子大场面还是见过的,看见机下站着一水儿的华服高官,心里一高兴,脚下一打滑就从半截斜梯出溜下去。跌了个七荤八素,人仰马翻,惨不忍睹。

    众位官员一拥而上,扶的扶,挽的挽。小卓子两眼冒着金星站了起来,对着斜梯交口赞道:

    “高科技,高科技~”

    江南路官员两眼呆看着跌得已经衣衫不整的这位钦查史,仿佛看见他全身正冒着冲天的傻气,无边无际。心里暗暗担忧:

    他会不会傻到油盐不进?

    这个问题很快就得到了解释。

    “已经为您准备好了洗尘的宴席~”

    “还是改天吧,有些累。”

    “哈,大人真是辛苦了,我们都准备好了您下塌的酒店了。”

    “没事,我还是住驿所吧~”

    这下一众的官员可急了,可急又有什么用,只能看着小卓子上了车向前开去了。带升起来的烟尘蒙得他们灰头土脸,狼狈不堪的很。

    “妈的,明天把机场的官给撤了!”一位高位气急发狠道。

    众人抬头静静打量着说这话的官儿,心里想着,嫌命长也不要拉上我们垫背,要是官长在的话,非治你的罪不可。

    官员任免是淡家家主才有的特权,一言凭断,不是他们这些人妄想能做到的。

    才静了一会儿,大家又吵起来。

    “怎么办,他要住驿所。”

    “这事儿看来不好办了,他都住进驿所了。”

    “钦查史下放办差一律要住驿所这一条已经不当一回事好多年了,他这时非要住驿所,对我们是大不利。”

    “怎么办?”

    “咋整?”

    ……

    这些官员急得团团转。

    因为驿所就建在淡府偏院内!

    但是淡府自上代家主开始就已经放宽限定,钦官不住驿所也可。小卓子放着舒适、放任豪华的酒店不住,反而死皮赖脸的要住进驿所,这是一种表态,是一种赤祼祼的开腿示好行为,而且表明是不要钱的。

    驿所建在偏院,自然得由偏门进去。自己这个身份远远没到正而皇之走淡府大门的资格,这一点小卓子很自觉,也很警醒。

    主人为什么大多喜欢养狗而不喜欢养猫,因为狗天生警醒本分而且无比忠诚。

    ps:之前那位躲在花贵寓所的猥亵男现在终于挑明了,私想心里松了一口气,之前把李珊珊写灰了,心里总有些惴惴不安,但却不后悔。人生不一定一帆风顺,但不能悲切,始终对生活保持一颗谨然向往的心。

    推荐大家听一首歌,《勇敢的心》,歌手汪峰,,,,

    第101章 黄段子与秘密

    车子绕了执尔路绕了一个长圈,最后在淡府驿所偏门位置停了下来,小卓子也下了车。

    与淡府那恢宏壮丽的兽首大门相比,依然不输于气魄的双开偏门旁两边站着两名淡家仆人,在无声默然气氛里把小卓子迎进驿所。

    驿所依旧敞阔无比,水景波光,远山如幻。密林暗翠间给人以美感,大气磅礴里让人平缓松神。

    场前正中有一株挺拔高大,雄伟壮丽雪松,这种高观赏性的松种本适宜在关中一带栽植,如今能在远在江南高墙大院里赏玩到,确实让人赏心悦目的很。

    树下还站着两个人,男的一手负在身后,一手揽着正看得入迷的女孩细小腰肢。

    他们一起在细细、寸寸地赏着这株远离家乡故土来到江南生长的雪松,不仅是雪松的横斜逸出,秀颀挺拔。还有它的不屈挺拔,它的富有顽强。

    那女孩虽然芳龄不大,但隐然有了沉鱼落雁,倾国倾城的美貌与气质。秀发垂顺间一阵轻风柔柔漫过,偶尔丝丝飘起。小卓子敢发誓,宫里的那些娘娘、嫔妃跟那女孩比将起来,没有一合之将,全是一群庸脂俗粉!

    一想起那些深宫怨女的做作模样,小卓子本能的想往地上呸口唾沫。可是顾及到官长在场后,十分小心惶恐又往回吞下了肚。

    这是一个已经做了对女性不感兴趣,本着中立态度的阄人,小卓子对伊儿的评价。可想而知,这话是分外的中肯和有可信度的!

    “来了。”木儿早就知道站在一旁的小卓子,“其实你不用住进驿所~”

    “爸爸你看,那簇特别好看,就像一对遇在一起的雁翎~”伊儿高兴雀跃的笑向着木儿,托着木儿的臂弯指着雪松上的那一簇松翠,女孩的天真柔美一时间乍现得淋漓尽致。

    “好看,好看。伊儿说好看,那就是好看。”木儿乐呵呵地看看仍在高兴雀跃的伊儿,天气很明媚,也很爽朗。

    小卓子紧紧揖着身子,没敢回刚才木儿的话。一直在吹的软风让他觉得背上有点凉,他在出冷汗~

    “春天是回忆的季节,回忆去年的夏日炎炎,回忆那时的秋高气爽,回忆前几个月的凛冽冰雪。”木儿对着伊儿柔声一连说了三个连句,“到处看看,春天最好了。我和这位哥哥还有些话说~”

    伊儿依然淡笑着点头应允,知性的看了看身后乃躬着身的小卓子,转身向着松外的远山,清灵的水边走去。

    木儿看着伊儿走远,回过神看着仍揖着身的小卓子。心里有些腻味:

    “起来吧,这里不是宫里,不要把那套带出来。”

    “是。”

    木儿抽空又摆弄起手上那截可趣的链尾,他发现链尾正指着北方,伊儿走去的方向。

    呵~有趣。

    有趣间稍带的问了一句:“皇帝让你来干什么?”

    这句话问得既嚣张又带着不屑,恐怕全大华里找不出第二位像木儿这样欺君罔上的人了。

    这句话来得很是突然,连带着小卓子恍忽着也不知怎么回答。

    小卓子惴惴间只好回答道“旅游~”

    小卓子这句话在外行人听来,傻气直冒。可这也是实情~

    木儿一听到这两个字就大致知道宫里那位猛士的态度了,他很了解他,虽然路途相隔千万里,但是千万里并不是距离~

    这种不要脸到极致兼带着极度不务正业的示好言语,想来全大华也只有小卓子这位新手钦查史说出口。

    让人汗颜到绝望~

    全大华最稀有的两个人就样站在院里的雪松下,最稀有的还是接下来的这段话。

    “你听黄段子吗?”木儿问道。

    “偶尔听别人说过一些~”小卓子越听越心慌,一个隐然掌着大华最大权柄的重臣,模样正经的问一个钦查史听不听黄段子。那模样正经到不正常~

    “嗯~我给你讲一段,你要原话传给他~”木儿讲了这段失心疯的话后,也不管小卓子应不应,开口就说了起来。

    “有个下乡助教的女大学生给农村妇女扫盲,有一次她教她们写‘日’这个字。深怕这些妇女们只知写法,不知其义。便耐心的解释起来,24小时是一日,也就是说一天就是一日,一日就是一天。没想到这些北方妇女听后个个面带惊恐,一个看上去比较年长的妇女站起来说道,‘老师呀,这一天一日还行,可是一日就是一天我们可受不了’。”

    揖着身的小卓子听后一点笑意也没有,自己本是无根之人,越听这故事越是伤心。听荤段子不笑,这不并不是段子不精彩,只能说明小卓子没有“突出”的条件。

    木儿也没有笑,非但没有笑,而且表情愈加的严肃。最后只抛下一句话走了:

    “他听得懂~”

    ……

    风还是一如既往的吹着,软软的风。伴着松叶间的摩挲声,节律相合。

    雪松下只剩下小卓子一个人,他还是躬着身,而且比之前更加谨然显敬。

    “难怪圣上会万般回护他。”小卓子心里默默想着。

    试问天下间,谁会叫钦查完整复述一段黄段子给九五之尊的皇帝?这位官长可是独一份的妙人。

    雪松与风间的触抱同样在响着。

    伊儿正坐在水边的一处大石上,脱下的鞋儿仔细的放在一边,那双有如玉质的小脚丫伸进水里正玩的欣喜。湖水有如一面镜子,长波不兴,如镜波平。忽然被伊儿这双小脚丫在湖里一戏,偏偏荡漾起层层涟漪,泛起回回佻脱。

    木儿静静站在离着伊儿不远处,就这样静静地看着欢悦里戏水的伊儿,就这样细细地看着。水边的少女是那么的沌洁,拥有着如宝石般珍贵的天真。

    木儿想到几年以前,自己还只是默默无闻的市井小民时,自己沌洁得就如同一瓶矿泉水,而伊儿天真得就像是天边远望而不及的白绵绵云朵,就像是一丝余瑕不染的牛奶。

    时间过的飞快,转眼这些已成回忆。昔年纯洁的木凡已经不再沌洁,那时天真如玉的伊儿还是一如以往的天真可爱、让人欣喜,感动。

    木儿有时总觉得自己明明坐在伊儿身边,却有相距千万里的错觉。

    “嘻嘻~爸爸。”伊儿终于发现了木儿的存在,回头招着手让木儿过去。

    也许是我想太多,木儿自己心里对自己这么说的。

    木儿小心翼翼地在伊儿身边坐下来,他怕一不留神把伊儿挤下湖。伊儿麻利的伸手解着木儿的鞋带,这是习惯性的动作。因为帮着木儿解了无数次,所以成了习惯。在如媚的阳光下,在如画的山水间,在木儿的注视下,伊儿的那双纤手远比鞋带好看柔美许多。这也是为什么木儿一直以来只穿休闲鞋的原因,他喜欢伊儿为他解着鞋带,他能趁着这个时候偷偷地看着自己的女儿,用的并不是父亲的目光。

    这是他的秘密,一个人的秘密。

    伊儿慢慢的解着她已经解了无数次的鞋带,这种习惯已经养成几年了。越是熟能生巧,伊儿越刻意地把速度放慢下来。她喜欢这种感觉,也只有这个时候,她才有机会换个身份来感知着两人之前的脉脉。虽然两人在这个时刻从来没有看向对方一眼,几年如是,可是伊儿已经觉得满足。伊儿用的也不是身为女儿的感知。

    这是她的秘密,一个人的秘密。

    如花般的水光,清水般的模样,如玉般的脸庞。高高卷着裤管的四只脚丫在水里肆意的搅动着,搅得那水波如花似的漫亮一片。搅得印脸生光,亮晃晃,闪晃晃。

    如花般的水光投映到伊儿红唇皓齿的俏脸上,更让她那张脸儿润上如纯水秀般别样美感。

    “嘻嘻~爸爸的脚丫比我大多了,我是一个小螃蟹,我要钳你~嘻嘻。”伊儿说完就要用脚丫掐木儿。

    “呵呵~小样儿,还反了?”

    于是四只脚丫在碧波湖水里来里追逐着,嘻戏着。

    米米灿眼光线丝丝射入水下,给幽暗死静的水下添了生气和动人美感。上头泛着晶亮光浪,搅动着光浪的还有四只追逐嘻戏的脚丫。

    这个下午就如同水下光景一般,有了别样的生趣。

    ps:第二章仍是入晚七时左右上传,谢谢大家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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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02章 驴肉火烧

    一头倔驴,之所以会四处乱跳乱跑,那是因为它还没寻到属于它自己的磨盘。若是寻到这辈子属于它的磨盘,那么它就会甘心绕着它转,拉着磨,出着浆。这时候,在人们眼里,它就是一头驯驴。给人民带来价值,带来欢乐的驴。

    这说明,倔,不是问题。关键在于磨!一头能拉磨的驴找不到它的磨盘,这才是根本问题所有。怀才不遇是每个人才最担心和忧心的老大难问题,这就好像一个怀了一年孩子的孕妇,迟迟不生下来,总是让人担心的!

    小卓子常常想,自己就是一只为了能有一个属于自己磨盘,能拉磨的驴。而现在似乎自己终于找到一个属于自己的磨盘,他渴望着自己能拉上磨,能怀上孩子,更能顺利的生下来。

    淡家家主这个人在一向看人识相方面从不偏差的小卓子看来,是个人物,而且很强。他是一个大金磨!不知道自己这头倔驴能不能成功拉上这只金磨呢?

    不知不觉,他又想起一首古远老歌:我这只旧船票还能否登上你的客船?——

    江南整个官场已经慌乱乱,茫然然。

    不知所措,手脚错乱。

    谁也没想到宫殿之上那位高高在位的嘉德皇帝,那位极爱着自己江山的君主,竟然还是把态度偏袒到官长一边。

    竟然置整个江南路官场存亡于不顾,竟然放着整个江南民生民计安稳于不顾,竟然任由一个刚上任不久就胡做非为的小毛孩青年大肆妄为不管。

    整个江南线大大小小官员最后无一不泛着无边的疑惑:这位精于计算、善于守成的皇帝圣上难道衷爱淡家家主更胜于无限妖娆江山?

    十娘跳江为爱情

    长城一倒为喜良

    难道

    皇帝偏护为断背?

    当然,这个念头大多一闪之下就不敢做想。私下腹诽也是一项重罪,虽然它是莫须有的罪名,可也是杀头的罪。

    大华地域极大,自从前朝一统天下后到现在的三分天下,虽然大华幅员大减,可还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地域宽广,民族不一,造就了不同的文化,比较让人注目的就是一日三餐的饮食文化。

    “北方的饮食讲究的是大碗喝酒,大口吃肉,透着一种粗犷豪爽。”木儿走在繁华街头,慢慢悠悠地说道。

    他后面跟着专门来围城奉旨“旅游”的小卓子。

    “南方人则比较精细了,他们讲究味美且做工好巧。像这一家的云面,一团3两的面团,师傅硬是抖弄成细如丝絮的十几万条的面线,这也就在江南这一处才有的文化。”木儿继续说道。

    木儿这一群人在闹市里逛荡过来,自然引人注目的紧。这倒不是百姓认识木儿显赫的身份,而是木儿一众口馋难耐。每介绍一家美食便要拉着小卓了带着众人进去大张旗鼓的朵頣一顿,每一家美食也只是浅浅的尝个口鲜便出来的换一家。点了满满一桌,偏只是尝上一口就走,不让人惊奇才怪。仿佛木儿这行人进来坐下只是为了歇歇脚~

    这群人在路人眼里已是坐实非富即贵的形象,有谁出门身旁还要一位仆人专门为他架伞遮阳的?那伞够大,一看就是一把加工过的雨伞,伞下同时站着十多人也不显挤。

    从担担面,到肉夹馍,再到酸梅汤……这一路下来,木儿算是过足了美食家的瘾。兴高意满~

    干!从小就发狠想吃遍天下美食,好不容易有这机会,今天就用公款发飙一次。吃它个盆朝上碗向下,吃它个天下大同!吃出它个清清朗朗、人见人爱的美好明天!!

    木儿心里发着狂的想着,但在旁人眼里,官长的浅笑是如此的和蔼、是如此的可亲、是如此的惹人生喜。

    木儿一行人最后坐在一家驴肉火烧的老字号小吃店里,意足悠暇的咬着牙签。做着念想,这也是今天游玩临要回去的最后一家了。

    这家吃店风格古朴,镂空双开扇门,阁窗堂屏。整个楼房通体木质,隐隐间有些通古意味。

    俗话说:天上龙肉,地下驴肉。这火烧确实味道鲜美脆软,回味无穷。

    “卓老实~”咬着牙签的木儿有意无意的说了三个字。

    “啪~”正细致咬着碗里最后一块火烧的小卓子听到这三个字恍然心悸之下,手里筷子掉在地上。

    “咳~咳~”伏在桌下把噎在口里还未下咽的火烧吐了出来,火烧果然是火烧,吃在口里火辣辣一般。

    其实木儿说的那三个字,更像火烧。烧得卓老实喉口烫滚一片,心悸一时。

    “您,您是怎么知道我的名字?”卓老实胡乱扯些纸巾抹着嘴。

    “卓老实,郡南县人。”木儿没有直接回答卓老实的话,带着些意趣地看着门外闹市来来往往的人流。“高中毕业,口才一流,人品下流,骗术一流。曾经在藏北自称是大华最高科学院专家,有办法从大沙漠里钻出石油,藏民先后两次集资总共50万大华币,噢,第二次集资是因为卓老实拍胸保证能钻出饮用水~”

    卓老实咽着口水,两眼瞪成铜铃一般大,如见了鬼魂一般看着坐在对面老神在在的木儿。

    “最经典的一次是在华北冒充自己是一位勤修仙术的道人,曾经跟距今已有几百年之遥的前朝叛贼吴三桂同桌喝过酒。闯王李自成入京也是因为他的点拨,又口口声声的痛恨道,当年吴三桂之所以会兵败,是因为没有听进他的话。在华北最繁华的大道上硬是不吃不喝坐了49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