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过去与现在的唐恩
“你想不想换个更大的舞台?”
与之类似的问题以前唐静也问过自己。 不过问的更直白一些,问他究竟是不是想要在诺兹郡这样的小球队中干一辈子。
唐也考虑过,如果诺兹郡能够获得一大笔资金的支持,能够有雄心壮志想要在英超联赛立足,那么留在这里也没什么,毕竟他在这支球队中执教了七年,有了感情。
但如果诺兹郡一直像现在这样,满足于稳定在英冠联赛中的话……自己还有必要继续跟着诺兹郡厮混下去吗?
他究竟是不是一个有野心的人呢?
有人一定会说“不,唐教练是一个安于现状的人”,可他自己知道,在内心深处,他对足球的热爱有多深,他有多么渴望挑战。 说到底,他和坐在对面的托尼.唐恩是一路人。
“你想让我去给你做助理教练吗,托尼?”唐笑着问道。
“不。 看看你在诺兹郡这七个赛季的成绩,再让你去给我做助理教练,实在是太屈才了。 杀鸡焉用牛刀?”唐恩摇头。
“那你……”唐糊涂了。 说实话,从昨天晚上接到唐恩的电话起,唐就认为唐恩一定是来劝自己去做他的助理教练的,他想了一个晚上,认为自己是无法再做助理教练了,哪怕是给托尼做,如果唐恩真的是要邀请自己回去做助理教练,不管怎么样自己一定要拒绝。
没想到唐恩的目的却并不是此。
唐恩左右看看,距离他最近的侍者都远在十米开外,显然对于这个公然批评他们这里的饭菜不正宗的英国人,几位侍者都没什么好感,也懒得上来服务。 唐恩要的就是这个效果,他继续向前探出身体。 压低了声音对唐说:“有件事情除了你我还没对别人说起过,你知道,实际上我执教这半个赛季。 ”
唐点点头,这他是知道地,不光是他,其他人都知道,新闻媒体上报道过的。
“那么我离开了森林队怎么办?继续变成现在这样子吗?我不可能总在球队危难的时候出来当救火教练吧?”
唐已经多少猜到了他会说什么,但他还是认为有另外一种解决办法:“你可以继续执教的。 托尼。 ”
唐恩摇头:“当着你,我也不说客气话。 我的身体我自己清楚,这几天我很忙,去西班牙找陈坚,又跑来找你,闲下来还要研究大卫给我的那些球队报告……你知道我发现了什么?”
唐不明所以地看着对方。
“我竟然有两次在看报告的中途睡了过去!我觉得自己的精力确实不如从前了,这或许和我中间休息了四个月有关吧……一直以来,我都始终憋着一股劲。 要和整个世界做对。 但是自从拿到了世界杯冠军之后,当退休地念头在我脑海中闪现,那股劲就泄了。 现在再想要聚集起来是不可能的。 ”
唐恩攥了攥拳头,然后又摊开来。
“半个赛季是我认真考虑过的时限。 我会努力让森林队留在超级联赛,然后我就会真正的退休。 这次是彻底的绝对不会再复出的退休……”
听到他这么说,唐笑了一下:“我总觉得那不可能,托尼。 ”
“是的,如果在来找你之前或许不可能。 但是现在不一样了。 ”唐恩点点头,竟然没有反驳唐的话。 “在下个赛季以及以后更远地未来,我希望你能够接替我成为诺丁汉森林的主教练。 ”
唐并没有表现出多么吃惊的表情,因为在刚才他就已经多少猜到了这个结果。
“弗雷迪和大卫都不是做主教练的料。 而你经过这七年的磨练,也已经完全可以胜任主教练一职了。 ”
唐皱起眉头想了一下,说出了自己地考虑:“我们两个不一样,托尼。 我不是像你那样的心里鼓动大师,我也不是狂人。 没办法为球员分担媒体的注意力……”
“可是你依然带着一群年轻人杀到了英冠联赛。 ”
“诺兹郡和诺丁汉森林是完全不同的两支球队,类型不同,所适用地主教练也不同。 ”
“我没有觉得你一接手就能让球队再现辉煌。 应该会有几年的适应期,到时候熟悉我那一套的球员也都该退役了,你在这几年慢慢打造你的班底,慢慢让球队适应你的执教风格和思路,慢慢将诺丁汉森林变成完全属于你个人的球队。 就像你在诺兹郡干的那样。 ”唐恩看着对面的唐。
唐没有回应唐恩地话,他低着头沉默不语。
直到侍者将菜端上桌来。 两个人才抛开了这个话题。 一边吃菜,一边聊起了各自的生活。
不过大多数时候都是唐恩在说。 而唐在听。 本来唐也不是一个健谈者,在他和唐恩相处的日子里,他一直都是这个人的倾听者,而且非常合格。
特瑞莎很乖很听话啊、特瑞莎的英语进步很快啊、特瑞莎长大了一定很漂亮啊、烦恼于特瑞莎现在对电影表演产生了很浓的兴趣,万一以后她要进军娱乐圈,自己这个做爸爸的又该怎么办呢?
有超过三分之二的话题都在唐恩地女儿特瑞莎身上打转。
唐听着听着嘴角就翘了起来。 眼前地这个男人真是个幸福爸爸的典型形象。
他突然反应过来,自己有些理解为什么唐恩会说他现在不愿意再长期做主教练了。 拥有一个美丽爱他地妻子,还有一个美丽可爱听话聪明的女儿,生活如此美好,让他感到幸福,却也逐渐磨掉了他当初的雄心壮志。
想想十五年前的那个托尼.唐恩,和自己通宵达旦的研究足球比赛的录像,研究战术,研究对手。 完全不知道疲倦是什么东西。 满脑子就是和全世界作对,想要拿到一切可以拿的冠军,在更衣室里发表慷慨激昂地演讲的时候,一定是先把他自己感动的热血沸腾了,否则球员们怎么可能被他感染呢?以前的他认为足球比赛就是一场战争,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为了活下去他比谁都更有斗志,为了击败那些瞧不起他的对手们,为了扇那些无知看客的耳光。 他挽起袖子成功的扮演了一个恶魔和混蛋。
自己更喜欢哪个时候的托尼.唐恩呢?
前后两个不同地托尼.唐恩在他眼前重叠在一起,变得有些模糊起来。
各有各的好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