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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63、964节 你们看,多精神!(2/2)

多,却陷入全面被动。最后,元军出动三千重骑兵,一举破阵。

    元军大胜之后,在突土哈的率领下继续东进,目标直指英格兰王城伦敦。

    而大败的消息传回伦敦,威斯敏斯特宫的国王也好,圣保罗大教堂的主教也罢,全部犹如末日降临。

    此时的英格兰,此时的伦敦,已经没有任何力量可以阻止东方的鞑靼人了。

    再也没有了。

    贵族云集的泰晤士河两岸,逃难的风潮一夜之间就犹如瘟疫一样蔓延。贵族也好,教士也好,都在拼命的搜集马匹,携带财物和家人往北逃去。

    去苏格兰,或者坐船去爱尔兰,那或许是唯一的活路。

    鬼知道落到蒙古人手里,会是怎样可怕的后果。

    然而讽刺的是,贵族和教士们还是低估了蒙古军队的速度。他们耽搁了宝贵的一天时间,却再也走不了了。

    蒙古人的前锋五千轻骑,已经兵临伦敦。

    空前的浩劫降临。

    谁也没有想到,遥远的东方鞑靼人,竟然有朝一日来到英格兰岛,对他们举起弯刀。

    元军攻入城中,攻入威斯敏斯特宫,攻入圣保罗大教堂。

    战争的残酷,活生生的展现在泰晤士河两岸。王宫,教堂,贵族宅院,要么传来惨叫,要么升起冲天大火。

    混乱几天之后,伦敦城重新恢复了秩序。全然不同的,残忍的秩序。

    运载城中尸体的人,足足忙碌了几天,才清理完城中的尸体和鲜血。

    国王爱德华二世,在元军攻入城中时,服毒药自尽。

    大主教被元军中的色目兵杀死。

    元军大将不但抢劫了王宫和教堂以及和贵族的财产,还以抵抗不降为罪名,将他们杀掉。

    王室,贵族,教士,被杀的人头滚滚。蒙古人的意图很明显,就是要干掉被占领国的上层,取而代之,再杀光敢于反抗的硬骨头,剩下的就是听话的奴才了。

    很多传承数百年的贵族,都烟消云散。

    随着伦敦沦陷,王室喋血,金雀花王朝宣告灭亡。

    接着,阿难答坐镇伦敦塔宫,发布“剃发令”,让翻译告诉所有英格兰人,凡是抗拒剃发者,就要以反元为罪名处死。

    阿难答下令改英格兰岛为西海行省,以突土哈为平章政事,组建行省衙门。

    只要是为大元效劳的英格兰人,就有机会捞到一官半职。

    阿难答还胡乱的任免一个色目人为大主教,又派出一群乱七八糟的人去各地教堂接管权力,宣称上帝就是蒙古大汗,蒙古大汗就是上帝。让英格兰人像服从上帝那样服从大元。

    整个英格兰都被一种带着乌烟瘴气的恐怖笼罩。

    剃头匠的生意,猛然就好起来了。

    …………

    约翰是个市民,锁匠。作为只占人口一成多的自由民中的一员,约翰本来属于足以在大多数人面前自豪的存在。

    每当他离开城堡,去乡下看到那些骡子一般的农奴和奴隶,他就感到上帝的仁慈和公正。

    约翰只有在需要找存在感的时候,才会骑着一头坡脚的驴子,将用来做手艺的工具挂在腰上,去乡下晃荡。

    他的尖头鞋,足够两英尺长,看上去就像两把弯刀,很是漂亮。当他向一个农奴走过去的时候,对方会因为他又长又尖的鞋子而畏惧的后退。

    每当这时,对方往往会用卑微而哀求的语气说道:“约翰先生,您是这么漂亮,这么神气,真是一个好人。天啦,您的鞋子太棒啦,不过,请你停下来…”

    尖头鞋,不是农奴有资格穿的。尖头鞋的风靡,本来就是为了让鞋子成为牛角一般的武器。

    于是,身为自由民的锁匠,就洋洋自得的停下他又尖又长的鞋子,免得伤害到可怜的农奴。

    没错,这是约翰无聊生活中为数不多的宝贵快乐了。

    所以,约翰时不时的会下乡,理由却是诸如看看乡村的风车,或者乡村的教堂别有一种肃穆等等。

    可是这次,约翰来乡下不是为了他的快乐,而是为了他的命。

    可怕的撒旦一般的蒙古人来了。

    他们攻下城堡,杀死了里面的伯爵大人和所有的贵族,要将城堡中的一千多人,全部变成奴隶。

    约翰在蒙古人封住城堡后,才借助自己会开锁的本事,夜里偷偷开了锁逃出来的的。

    随同他一起逃出来的妻子和儿子,被蒙古人的箭射死了。为了逃命,他折断了自己引以为傲的鞋尖。

    约翰慌不择路的往最熟悉的乡下逃跑。他知道一处庄园,里面应该储藏的有食物,只要藏进去,躲个几个月不成问题。

    可是当约翰来到那处庄园时,不禁傻了眼。

    他看见二三十个留着丑陋小辫子的蒙古人,骑着马,操着叽里咕噜的粗暴语言,驱赶着四五百个乡下人,进入那个庄园。

    糟了,是抓获奴隶的蒙古兵。

    约翰哪里还敢继续往前?想都不想就要离开。

    可是蒙古骑兵一起发现了他。

    “呼喝!”

    “秋萨乌尔思!”

    一个五官扁平,满脸横肉,眼睛细长漆黑的蒙古兵,纵马拉弓的向约翰冲来。

    “嗖!”的一声,一支羽箭精准的插在约翰脚下,差点射中他,吓得约翰腿都软了。

    那蒙古骑士呼喝着呵斥,语气中满是警告之色,似乎是告诉自己,再敢逃跑就射死自己。

    约翰只好举起双手,战战兢兢的站在原地。

    那面容狞恶的蒙古骑兵纵马而来,晃荡着两条细细的辫子,手一抖,一个套绳就套子约翰脖子上,吆喝着拖在马后。

    约翰跌跌撞撞的抓住脖子上,跟在战马屁股后面。

    他很想上去拼命,可是他又没有那个勇气。他很清楚,只要自己敢拼命,这个凶狠的鞑靼人一扬弯刀就能要自己的命。

    约翰被带入庄园,发现庄园主竟然足有七八百人,都被蒙古人呵斥着坐在地上。

    而蒙古兵,最多也就几十人。

    一个似乎的商人模样的英格兰人,操着约翰能听懂的英语说道:

    “将军阁下说了,要是不剃头留着一样的辫子,那就是大元的敌人,就会被无情的处死。斩首,嚓,嚓!”

    这商人指着自己的剃的光秃秃的后脑勺,以及耳边的小辫子,“就要像我这样,你们看,多精神。”

    一个明显是蒙古兵百户的所谓‘将军’,骑在马上冷冷的看着人们,嘴里叽里咕噜的说了一串话。

    那商人赶紧翻译道:“将军阁下说了,只给你们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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