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唔那你现在陪我玩!这一关我过不了!”
撒着小拖鞋,迈动小短腿,把江腾扯到沙发上。接着拿起旁边的ipad递给江腾
“这个猪头好烦人!一直打不到它!”
“呵呵,没事没事。游戏嘛,心态平和一些,我看看”
江腾看着画面里的《愤怒的小鸟》,再次发生感慨
自己小时候可没有这么好的待遇,还有平板玩!
关卡数并不低,心里想着事情的江腾也没法将精力集中在游戏上。三分钟后
猖狂的猪头依然笑得贱兮兮的,疯狂在江家兄妹两面前“搔首弄姿”
“哥哥笨蛋!我已经知道怎么过这关了!给我!”
“给你给你!”
一把将平板塞给小丫头,江腾窘迫地站起身子。这特么丢人了呀!
“小妈,你笔记本在书房吗?我用一下?”
“在书房,你用吧!来,先吃点水果!”
···
···
凌晨时分,书房的灯依旧亮着。
江腾看着网上查询的信息,烦躁地从身边储物柜里找出老江的一条香烟,拆开后点燃一根
根据在网上查到的信息,现役军人在外兼职,这一条并没有原则上的规定,但通常来说,原则性否定!
这话有点绕,什么意思呢?
就是现役军人能否在外兼职,并没有明确的条令条例定死!关于这种情况的规定,条令条例这种红线上是没有的。但根据查询的信息,以及现役军人的性质,兼职并不合适!
毕竟当兵吃粮,说起来你就是国家的人。你的时间支配,自然不能太过随意!毕竟国家出钱养你,培养你,是要保障军队战斗力的。
你拿着国家的钱,悄咪咪地跑出去接私活,这无论是影响还是性质都非常不好!
可江腾却在其中发现了问题!
现役军人不能兼职这种事,似乎并不是定死的!
在1982年司法部司发公字第68号文件中,关于“关于现役军人能否做地方法律顾问处兼职律师的问题”批复中,江腾看到这样一段话。
该文件原文是:
“京城市司法局:
你局京司法字第24号文收悉。关于解放军现役军人能否做地方法律顾问处兼职律师的问题,经我们研究和征求了解放军总政治部的意见,认为根据军队的特殊情况和现役军人所负的任务,不宜做地方法律顾问处的兼职律师。”
从这段简单的文字中,不难发现。
应该是当年有现役军人参加了司法考试,并顺利通过!接着,这名军人咨询了京城市司法局,询问能否兼职律师的问题。
但这个问题,京城市司法局也说不准,于是向上报给了司法部。接着,才有了司法部的这一段回复!
虽然结果上是否决了现役军人兼职律师的事情,但看看文件中的话!
“经过研究”和“咨询总政治部的意见”,以及后面的所谓“根据特殊情况和现役军人担负的任务”,还有最经典的“不宜”!
结合这些关键词,江腾可以肯定。关于现役军人兼职的问题,绝对没有规定彻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