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236、猫头鹰法庭(2/2)

勾枪绳索的牵引下,迅速消失在了漆黑的街道上。

    罗杰没有施展见闻色霸气感知蝙蝠侠是不是真的离开,拿起手中的蝙蝠手机打量了一番。

    随后,将这个蝙蝠手机扔进了体内的绿色异空间中。

    跟蝙蝠侠见完面后,他也没有继续留在这里的打算。

    但同时,他也没有开车返回酒店的打算。

    他今天已经睡了一个白天,就算现在回去酒店也肯定睡不着。

    更重要的,在民风淳朴的哥谭市,夜晚要比白天更精彩一些。

    开车离开阿卡姆疯人院后,他来到了市中心的一家小酒吧中,一边喝着威士忌,一边思考着接下来要去找一些怎样的娱乐活动。

    像蝙蝠侠一样做义警打击罪恶,他今天没有兴趣。

    像个罪犯一样,去做一些违法犯罪的事情,他更加提不起兴趣。

    思来想去后,他还是决定从哥谭市那些有头有脸的人身上找到乐子。

    比如说哈莉这样的超级反派,或者是蝙蝠少女芭芭拉这样的超级英雄。

    在哥谭市活动的超级英雄,要么是蝙蝠家族的一份子,要么是蝙蝠侠的朋友。

    当然,偶尔也会有一些其他城市过来的超级英雄。

    比如说时不时过来串门的闪电侠和绿箭侠等人。

    不过总的来说,在哥谭市活动的超级英雄,基本上都和蝙蝠侠有着一些关系。

    罗杰刚跟蝙蝠侠见完面,暂时没有去找这些超级英雄的打算。

    既然今天不方便去找这些超级英雄,那他能选择的,就只剩下哈莉这些超级反派了。

    如果小丑在的话,他现在倒想见一见这个dc世界最有魅力的超级反派之一。

    不过很可惜,现在没有人知道小丑究竟去了哪里。

    小丑的老朋友蝙蝠侠不知道,他的前女友哈莉也不知道。

    既然小丑不在,那他就只能从剩下的那些超级反派中挑一个了。

    哈莉的疯狂,他刚体验过,暂时没有太多想法。

    除了哈莉外,在哥谭市活动的超级反派,还有企鹅人、稻草人、缄默、黑面具、谜语人、拉尔斯·艾尔·古尔、贝恩、双面人、杀手鳄、猫头鹰法庭……

    在脑海中迅速回忆了一下,罗杰很快就有了一个目标。

    他为自己选择的目标,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组织,一个流传在哥谭恐怖童谣中的反派组织。

    传说,在哥谭的夜晚中,有着这样一群黑暗中的行者。

    他们掌控着这座黑暗的城市,任何胆敢违抗他们意志的人,都会被恐怖的猫头鹰利爪消灭。

    即便是支配哥谭市的韦恩家族,也是一样。

    因为他们的恐怖行径,哥谭内还有一首专门为他们而流传的恐怖童谣。

    “当心猫头鹰法庭,时刻监视你出行。”

    “暗处窥望哥谭市,藏于矮墙阁楼间。”

    “居于家中他同在,卧及床间他亦存。”

    “万莫提及他名号,利爪将你头来寻。”

    ……

    没错,他现在选择的,正是大名鼎鼎的猫头鹰法庭。

    从实力上来说,猫头鹰法庭不算特别强。

    但有一点,是罗杰特别感兴趣的地方。

    酒神因子!

    准确的说,是酒神因子和琥珀金。

    酒神因子是dc世界中的一种特殊金属,拥有着强大的自我修复能力。

    从外表看,酒神因子是一种绿色的液态金属。

    在宿主没有受伤的时候,酒神因子呈隐性状态,而且无法被任何手段观察。

    但是一旦当宿主收到了伤害,酒神因子就会发挥出神迹一般的自我修复能力,将宿主完美复原,让宿主拥有传说中的不死之身。

    当然,获得不死之身的前提是酒神因子要足够纯净。

    酒神因子很早之前就已经出现在地球上了,连神话故事中,都有着酒神因子的身影。

    据说,地球之所以具备自我修复的能力,就是因为酒神因子的缘故。

    刺客联盟的重生池“拉萨路之池”就是劣质版的酒神因子。

    猫头鹰法庭也是将劣质版酒神因子和琥珀金相互混合,从而长期保存专属杀手“利爪”。

    无论是刺客联盟,还是猫头鹰法庭,拥有的都是劣质版的酒神因子。

    在罗杰的记忆中,获得了纯净酒神因子的人只有一个,那就是现在不知道在什么地方的小丑。

    猫头鹰法庭是由哥谭市内历史悠久的各个名门望族所组成的黑暗组织。

    从哥谭建立起的那一天开始,他们就跟代表哥谭光明面的韦恩家族争夺哥谭的支配权。

    韦恩家族的历代族人,都在和猫头鹰法庭对抗,死在了猫头鹰法庭手中的韦恩家族成员不在少数。

    猫头鹰法庭虽然是有哥谭众多名门望族组成的黑暗组织,不过他们始终没有弄清楚蝙蝠侠的真实身份。

    年幼时期的布鲁斯并不相信猫头鹰法庭的存在,但当蝙蝠侠这个黑暗骑士出现在哥谭后,猫头鹰法庭重新出现了,并且试图解决掉蝙蝠侠和布鲁斯·韦恩。

    除了对蝙蝠侠感兴趣外,他们还对蝙蝠侠的助手“罗宾”很感兴趣。

    在他们看来,“罗宾”可以成为最优秀的利爪。

    事实上,初代“罗宾”,也就是现在的夜翼迪克·格雷森,他的祖父就是猫头鹰法庭的一名利爪。

    除了猫头鹰法庭手中的劣质版酒神因子和琥珀金外,罗杰对这些“利爪”也有着一点兴趣。

    这些“利爪”都有着矫健的身手和精湛的战斗技艺,更重要的是,他们都有着不死之身。

    虽说这个不死之身只是一定程度上的自我修复能力,但对于利爪这些杀手来说,也已经完全够用了。

    跟猫头鹰法庭不知道蝙蝠侠就是布鲁斯·韦恩一样,蝙蝠侠也不知道猫头鹰法庭就是哥谭各个名门望族组成的黑暗组织。

    罗杰虽然知道猫头鹰法庭的一些信息,但他来哥谭的时间毕竟不长。

    而且,想要将隐藏在地下的猫头鹰法庭挖出来,仅凭他一个人的话,多少还是有些太麻烦了。

    于是,他很理所当然的想起了蝙蝠侠这个财大气粗的超级英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