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早,莫守拙起床。
有娇早已把洗漱用水准备好,“赶紧起床洗漱,饭已经做好了。”有娇站在莫守拙的床前催促道。
躺在床上的莫守拙张开双臂大大地伸了个懒腰,看着有娇,“我要穿衣服了,你不打算出去吗?”
有娇一愣,瞬间脸色绯红,“嘻嘻”一笑,“我倒把这事给忘了。”说完,转身出了房间。
等有娇再进来的时候,莫守拙已经洗漱完毕,正站在一面青铜镜前,看着自己。
此时的莫守拙,身上穿着一套浅绿色绣着淡黄色飞燕暗纹的衣服,腰间系着一条革带,一头长发用竹簪挽起。赢开为莫守拙准备的生活用品一应俱全,连衣服都准备好几套,有男装,也有女装。
莫守拙一眼就看上了这身衣服,他穿了整整两年军装,早已与军装结下了不解之缘,这套衣服,不但颜色令他喜欢,穿在身上还极其合体,就像量身缝制的一样。
“赢开啊赢开,你好像知道我是从那个世界穿越过来的一样,知道我喜欢浅绿色的衣服,特地给我准备这么一套,就凭这身衣服,在回去之前,也得好好帮你做几件事情。”莫守拙心中暗想。
“身材修长,五官棱角分明,脸形几近完美,肤色适中,洒脱不羁,却又似优雅入画,这张脸,就算放到几千年后,也定能迷死一大群小女人,不错,我喜欢。”站在青铜镜前的莫守拙,给自己原主的外表,做了一个极为精确的评价。
悄悄走到莫守拙身后的有娇,听到了他的自言自语,忍不住笑出了声。
莫守拙早已知道有娇来了,青铜镜中映出来一张美奂美仑的脸。
“他大爷的,真像是天造的一双,地设的一对,要是原主还活着,二人拉着手在街上转一圈,回头率定是百分之百,也不知得羡慕死多少人。”
莫守拙回过头来,看着有娇。
“看够了?”有娇笑嘻嘻地看着莫守拙,“守拙哥哥,你真是太有趣了,一个大男人家,喜欢照镜子,还要对着镜子夸奖自己长得多么多么好看,迷死多少小女人,也不觉得难为情。”
“这有什么难为情的?我长得不帅吗?”
“帅是什么意思?”
“就是好看的意思。”
有娇用力点头,“好看,真的好看,我们部落里的男人,没一个有你好看。”有娇自小生活在荒蛮之地,阅历极浅,不知道有时候表扬一个男人,是要掌握些分寸的,若是在几千年后的那个社会里,如此诚心诚意地表扬一个男人,定会令人心生误解。
当然,如果彼此喜欢,那就另当别论。
“好了,别在这臭美了,饭菜都凉了。”
莫守拙跟着有娇来到餐桌前坐下,四个小菜,两种主食,还有一份黑米稀饭,颜色搭配合理,色香诸味俱全,看得出,有娇定是个烧菜做饭的高手。
“不是有酒吗?”莫守拙问道。
赢开给他准备的用品之中,就有烧刀子酒,莫守拙早已看到。
“早晨不许喝酒,再说了,你还有要事去做,喝酒容易误事。”有娇煞有介事地说,随后“嘿嘿”一笑,“你的大事我不管,衣食起居我负责,你就得听我的。”
莫守拙无奈,越来越觉得有娇说话的语气,真是像极了他的女朋友,有点娇蛮,有点霸道,有点可爱。
不敢再看有娇,孤男寡女独处一室,又是直面这么一个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