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却是趁机向家丁们抛个媚眼。
吴春三人都快要气炸了。
但是,拿赵诚丝毫办法都没有。
就在这时,突然有歌声传来,由远及近,无数个声音汇聚在一起,声音洪亮。
“正当梨花开遍了天涯,河上飘着柔曼的轻纱;
喀秋莎站在那峻峭的岸上,歌声好像明媚的春光。
喀秋莎站在那峻峭的岸上,歌声好像明媚的春光。
姑娘唱着美妙的歌曲,她在歌唱草原的雄鹰;
她在歌唱心爱的人儿,她还藏着爱人的书信。
她在歌唱心爱的人儿,她还藏着爱人的书信。
啊这歌声姑娘的歌声,跟着光明的太阳飞去吧;
去向远方边疆的战士,把喀秋莎的问候传达。
去向远方边疆的战士,把喀秋莎的问候传达。
驻守边疆年轻的战士,心中怀念遥远的姑娘;
勇敢战斗保卫祖国,喀秋莎爱情永远属于他。
勇敢战斗保卫祖国,喀秋莎爱情永远属于他。
正当梨花开遍了天涯,河上飘着柔曼的轻纱;
喀秋莎站在峻峭的岸上,歌声好像明媚的春光。
喀秋莎站在峻峭的岸上,歌声好像明媚的春光。”
歌词非常地美妙,又非常地热辣大胆。
倒像是南蛮子们的风格。
但是,吐字清晰,声音非常好听。
歌声唱到这里的时候,整齐的脚步声传来。
从敞亮的玻璃窗向外看去,可以看到一队队军士正排着整齐的队列走过来。
他们都穿着崭新的鸳鸯战袄,鲜艳火红。
扛着滑膛枪,枪管上都带着刀子……
寒光森森。
雄壮!
威武!
当这支队伍迎面过来的时候,给人一种很强的压迫感。
小伙子们全都昂首挺胸,昂扬自信,歌声震天。
吴春三人,何曾见过这种场面?
他们带了一辈子兵,祖祖辈辈,都是千户官。
但他们见到的兵,要么就是普通军户那样,叫花子一般,死气沉沉,三棍子打不出一个屁来。
要么就是家丁们那样,桀骜不驯。
像这样的兵,他们可从来没有见识过。
“难怪可以打败鞑子们!”
吴春沉吟一句,咽了口唾沫。
扭头看看赵诚,眼中真的带着忌惮了。
这个小小百户官,怎么恁地会带兵?
“大人好!”
看到赵诚,这些军士们立正了,脚下一磕,右臂甩起,高高举过眉头,敬了个礼。
这个礼节,是大明所没有的。
但是,能给人很强的震撼感。
吴春三人的血,也跟着热了一下。
“啪!”
赵诚立正,回了一个礼。
“兄弟们辛苦了!
用餐吧!”
军士们都把枪整齐地靠在墙边,以小旗为单位放好了。
然后,排着队伍,每人拿了一个银灿灿的盘子,开始去打饭。
“我们吃谁的饭?”
一名强壮的军士在队伍前列高喊着。
“我们吃赵大人的饭!”
所有军士齐声高喊。
“我们听谁的话?”
那名军士再次高声问道。
“我们听赵大人的话!”
几百军士,声音震天,炸雷一样,炸得人热血沸腾,炸得人来不及思考其他。
心里只有一个念头:
吃赵大人的饭!
听赵大人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