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切吐司,却忍不住一直偷偷用余光看叶群,他穿着睡衣,很家常的款式,七点的阳光笼罩着他,安静又温馨。他收回目光,并不知道自己在看什么,但他已经不是第一次这样做了。
叶群有点无语,他一开始就注意到兰斯一直在偷偷看他了,这个傻大个以为自己做得很隐蔽,但正巧他也在看他。叶群觉得他们之间的氛围变得有点微妙,正常的朋友是不会在吃早饭时这么偷偷互相看来看去的。
可能是因为兰斯没了胡子吧,叶群想到一个合理的解释。
看见叶群放下刀叉拿起纸巾擦嘴,兰斯赶紧说:“我找了一套我中学穿过的西装,你试试合不合身吧。”一定合身,我眼光很准的,兰斯在心里想。
“什么?”叶群愣了一会儿,国内的婚礼没有这样的观念,他没想到还需要正装出席。
他拿了兰斯的西装去换衣服,大小倒是蛮合适,就是有点空荡荡的。国外的男孩发育真好啊,叶群站在镜子前忧伤地想,以前我也是有肌肉的。
等他看见换好衣服的兰斯,就更嫉妒了。黑色西装简直让兰斯脱胎换骨,格外高大挺拔的身材被合身的衣服完美呈现,深蓝色衬衫和同色领带则让朴实的德州农场人也优雅了起来。棕发被发胶固定着,他身上已经完全找不到一点那个穿着旧外套满脸胡茬的潦倒影子,叶群想这应该就是他当记者时的样子,他不小心说了出来:“你一定有很多女朋友。”
“什么?”兰斯的脸立刻红透了,像被抓包早恋的高中生一样结结巴巴地否认起来。
然后他的形象再次破灭,会有人开拖拉机去参加婚礼吗?叶群在心里质疑,但他没有说出来。
“皮卡太久没开,发动机生锈了,我还没有找时间修。”兰斯解释说。
“你平时去镇上也开拖拉机吗?”
“是啊,”兰斯深情地注视着他心爱的座驾,“这很酷不是吗?”
他们两人西装革履地坐上拖拉机,叶群还是第一次坐这玩意儿,驾驶室很宽敞,没有他想象中的颠簸,兰斯开的很平稳,速度也不慢,就是噪音有点大。
公路上空无一人,两旁是宁静美丽的原野,有时还能看到路过的松鼠和野鹿。叶群舒服地瘫在副驾驶上,这些天太快乐了,他甚至都忘了自己是个身患绝症的人。
婚礼在镇上唯一的教堂举行,现场没多少年轻人,这很正常,现在不管是国内国外,年轻人大多不愿意回到乡下。兰斯显然是很受中老年妇女欢迎的那种年轻人,他不是一般的英俊,他英俊得非常正直,是非常正统的那种美国阳光大男孩,有一张正派到让人联想不到任何邪恶的脸,而且个性温和懂礼貌。每一个遇见的年长女性都热情地拥抱他,关心地询问他的农场,给他一些建议,邀请他上自己家里来吃晚餐。兰斯也同样热情地问候他们。和他一起的叶群自然也备受关注,在这个乡下小镇里,他们很少看见有外国人。
大型社恐现场。叶群保持着虚假的笑脸。他擅长应付交际场合,说一些漂亮的客套话,但现在面对着一群朴实热情的德州人,比起兰斯,他就应付得没那么游刃有余了。他从小生活在城市里,人与人之间都冷漠地保持着距离,他在旅途中也会有点困扰当地人太热情,但面对这么多热心的外国阿姨还是头一次。原来美国和中国也差不了多少,热衷的问题依然是你单身吗,史密斯农场的姑娘玛丽和你很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