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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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他一眼,嫌恶地嘀咕了一声:“穷鬼!”那声音虽小,沈昀却听得清清楚楚,他不以为意的笑了一笑,就着杏花酒依旧吃得津津有味。

    酒是一种神奇的东西,它能消愁,能解忧,能让无数恩怨情仇在酒桌上泯然,当然,它也会误事。

    沈昀是嗜酒之人,但他从不买醉。

    醉,会让失支理智,失去防备,甚至失去自我,失去生命。在这刀光剑影的江湖里,只有时刻保持清醒,才能让这颗脑袋继续留在脖子上,才能继续品尝天下美酒。

    沈昀是江湖人,做的自然是江湖事。

    江湖事,都是是刀口上舐血,在剑影中求生,有人求名利,也有人,只求快意恩仇。

    喝完最后一口酒,沈昀准备走了。

    他掏出酒钱放在桌上,向店小二知会了一声,牵上那匹老马,不忘把那装得满满的酒囊别到腰间。店小二见那碇银子足有五两重,忙追上去欲唤住沈昀,而那道人影已在山路上走远。邻座的中年男子轻蔑地哼了一声,对自家婆娘说道:“原来是个傻子。”

    若不是傻子,怎会用五两银子去换区区一壶酒和一碟牛肉?

    沈昀当然不是傻子。

    他不但聪明,还比这天下大部分人都要聪明的多。

    钱财与美酒之间,若真要衡量的话,他会毫不犹豫选择后者。钱财乃身外之物,而美酒,则是口腹之福。

    天色已经不早了,一缕斜阳照在寂静的山路上,而路的尽头,就是无锡城。

    沈昀去无锡城,与赤霄剑无关,但又与赤霄剑有关。

    无关,是因为他并非为剑而来;有关,则是因为他要找的人,是为剑而来。

    他是江湖上身价最高的赏金猎人,被他盯上的人,从来没有一个可以逃脱。但他大部分时间都很穷,有时候甚至穷得付不起酒钱,只因钱财到了他手上,很快又会被散了出去,所以他身上的衣服总是很旧,身边的老马总是无精打采,而刚才那五两银子,就是他身上最值钱的家当,在抓到“草上飞”朱霸之前,兴许连一日三餐都是问题。

    那朱霸乃是江湖上恶名昭著的大盗,奸 淫掳掠,无恶不作,为人阴险无比,轻功尤其了得,数次从官府手中逃脱,通缉的榜贴满了各地驿站,虽然开出了五百两赏金的高价,但揭榜者寥寥可数,江湖上赏金猎人很多,而像沈昀这么穷的却太少了。

    所以他揭了榜。

    所以,他要去无锡城。

    天色渐暗,昏昏淡淡的晚光笼罩了整片山林,斜阳已深,只余些许赤红在天边若隐若现,老马倦怠地走在山路上,马蹄声在空旷与静寂中单调回响着,沈昀解下腰间酒囊仰头喝了一口,几片花瓣随风飘过来,在他眼前打着转儿落下。沈昀伸出手,一枚花瓣轻飘飘落在他掌心里,淡淡的粉色,似少女含羞的脸颊。

    微风送来阵阵沁人心脾的花香,沈昀转目朝那处望去,但见林深道远,那盈满枝头的绯色在春风下落花如雨,一道人影静立于芳菲之中,素白的广袖缎面锦袍清雅绝俗,墨发如瀑,丝丝缕缕散落在衣上,用一根流云锦带松松束起,花瓣落满他的肩头,他抬起手,露出袖下那只青釉色的玉壶春酒瓶仰头喝了一口,衣袂轻扬,落花翻飞,他仿佛便是花下风华无双的谪仙,叫这十里桃林都成了陪衬。

    沈昀闻到空气里那股馥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