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静地看着那本棕色的日记,抿起了嘴唇。
作者有话要说:我好像写了一个叫朗姆洛的变态= =
这一章说了一大堆好像也没写啥,好像写逗比队长和正派队长的相遇啊可是还有好远啊嘤嘤嘤
预祝明天我的考试成功!
——更于wuliao/——
——改于wuliao/——
☆、n8
亲爱的日记:
我也许该这么叫你,但我也不太清楚。如你所见,我失忆了,显而易见的。
至于我相信这本日记的原因,大概是直觉这类东西。而且如果是别的什么不怀好意的家伙写的,那他八成是九头蛇的叛徒,因为他居然会写我认识美国队长。
见鬼的美国队长,谁他妈认识他。不过如果这本日记的确是我写的,那可真是糟糕透了。因为里面,曾经的我给现在的我写的十一条注意事项里居然有三项,或者四项是关于他的。我猜曾经的我不是恨他恨到了入骨,就是迷上他了。
我悲伤的感觉第二条的可能性更大。
还有那个叫简的姑娘,她在离开的时候看起来快哭了。她看起来人不错,还是我睁开眼睛看到的第一个人。也许这叫什么雏鸟情节?谁知道,反正我不讨厌她罢了。她看我的眼神很温和,很关切。我能感觉到她对我是发自内心的好。
而boss和那个叫朗姆洛的男人不同,那种阴郁的,像是在看一件死物的眼神让我想杀死他们,用手把他们的脖子扯断。
但是不行,他们是主人,是“绝对不能被伤害的人”。
不能伤害他们,不能背叛九头蛇。
喔对,boss还警告我不能随便撕他的车门。
早上起来想日记里说的那样出门晨跑,感觉很自然,应该是很久以前就有的习惯,看来这本日记真的是我写的。
在甩掉第三个九头蛇—嗯,八爪鱼,我喜欢这个名字—的第三个家伙后,发现了一个女孩,好像是那个曾被我称为像巧克力甜甜圈的女孩。我之前的日记里有她的画像,虽然只有寥寥几笔,但依然能看出来画中女孩的长相,而且我还特意用棕色的笔给她的眼睛和头发上了色。
她戴着一顶蓝色的帽子,上面用黑色花体字写着大大的“美国队长”,旁边还画着一个印着五角星形的盾牌。散开的巧克力色卷发像是甜甜圈上的巧克力花,感觉美味极了。
她注意到了我的视线,转过头来,浅褐色的眼睛立刻变得闪闪发光起来。
“大哥哥!”她兴奋地朝我招了招手。我注意到她另一只手里捧着一大束花,上面还带着清晨的露水。
“上次还没有给你谢礼呢!”她小跑过来,摘下了头上的帽子,调大了两个扣。“弯腰,大哥哥!”她咧开嘴,雪白的牙齿让她的脸显得很有活力。
我犹豫了一秒,然后弯下了身子,手却不由自主的向后腰摸去,那里放着一把小口径的手/枪和两把擦得闪闪发光的匕首。
她一把将帽子扣在了我头上,然后后退了两步。好看!她满意地笑了。
我摸了摸头上的帽子,为刚刚的想法而感到了一丝的愧疚。“你是——”我噎住了。
我忽然不知道是叫她巧克力好还是叫她甜甜圈好。
“杰西卡,我的名字!”她的嘴唇弯成的可爱的弧度笑盈盈地回答了我。
我点点头,默默地将她的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