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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1/2)

    池一步。

    因为她早在十三岁那年就把心给了童星出身的栾一骞。

    她对着电视立誓,要做个招人疼的好女孩,不断提升自身素质,这样,在未来遇见栾一骞的时候,能吸引到他,让他爱上自己,和他白首齐眉。

    她把自己当做羔羊,把给予和保留看成了一种献祭仪式。

    这十四年真的太难熬了。

    十三岁正是情窦初开之时,二十七岁她已明显感觉到了衰老,这中间都是空白的。那么多优秀的人锲而不舍地追她,而栾一骞又是那么的遥远,一日比一日远,他从十八线明星跻身一线,他越红,粉丝越多,她就越辨不清是替他高兴,还是为自己感到丧气。

    那些粉丝追着他全国跑,活跃在网络,为他准备生日会、为他掐架……做很多很多她自叹弗如的事情。

    她不是个特别聪明的女孩,做不到一边疯狂追星,一边让自己变得更好,相比之下,她选择了后者,只默默关注着栾一骞,酌情为他做点力所能及的事情。

    因为他的女粉群体太庞大了,她不是栾一骞粉丝中最有钱的那个,最漂亮的那个,最有才情的那个……哪个最字她都占不下……

    不是没有动摇过,能坚持下来并不容易。

    尤其是最后的三年,多方压力接踵而至,她差点就被逼出了神经质。

    不过,她做到了。

    她坚守了十四年。

    在这十四年的纯上,她想她应该是占了个最字的。

    在遇到赵嵘之前,她纯洁,或者曾经纯洁过。

    她善良,或者曾经善良过。

    遇到赵嵘之后,她感觉得到自己的变化。

    她将自己孤立,面对周遭所有人,包括她最爱最亲的丈夫,她的纯和善已经需要伪装。

    ☆、掳罪

    赵嵘的长相是属于比较特殊的那类。跨度颇大,可塑性强,跟拥有天然易容术似的,毫不费力就能做到扮什么像什么。

    所谓的扮,对赵嵘来讲依然过于刻意了,他只需改变衣着和造型,就能达到“换个人”的效果,说得猎奇点,单论视觉,赵嵘的高矮胖瘦能随他调控。

    一定要说有什么个人标签的话,不是疤、斑、痣之流,是他眼下的一圈淡淡的青黑,长年累月地挂着,明白人一瞧就知睡眠不足。

    赵嵘这个人,寻常□□在外面的皮肤上,什么明显的疤、斑、痣都没有,瞪大了眼睛趴在他脸边上,才能约莫看出下颌骨处有一道称不上疤的印子,像是做过特殊处理的刀伤。从这疤的走向看,伤他的人是冲着他的脖子去的。

    若有人摒弃了他外在的一切缀饰仔细打量他的本真,就能发现赵嵘的长相不具特色,辨识度不高,又不属于大众脸的范畴,说不上精致或粗糙,是看起来有正直感但不至于硬朗的长相,让人看了挺舒服,还说不上哪里让人觉得舒服,跟自带魔力似的。身高低不下一米七九,高不超一米八。说胖吧,他没长一张鼓鼓囊囊的脸,身上挑不出一块赘肉;说瘦吧,搭眼一瞧,看哪儿都压根不想用瘦来形容他。

    卞洛婉初次见赵嵘,是在一次商业峰会后的酒宴上。

    峰会确是噱头不低的峰会,叫它论坛都不足以凸显它强大的嘉宾阵容,对普通百姓而言,用的是生僻的术语,聊的是烧脑的话题。

    酒宴也确是简朴的酒宴,酒宴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