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像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过,什么惨痛的记忆都没有回来,对世界和自己的信赖也没有土崩瓦解,他仍可以从心底里去相信一种假象,只要和再普通平凡不过的宋栗在一起,他也有那么一丝的希望,去战胜自己的心魔,当一个正常而普通的平凡人。
没错,平凡。并且接纳和深爱着自己的平凡。
或许这正是宋栗身上最重要的特质。也是她真正吸引了饶朗会爱上她的特质。
当饶朗的心里对求生的欲望都已丧失,可是平凡,这一个词汇出现的时候,饶朗发现自己竟然还是抑制不住的、向着它伸出手去。
平凡,是饶朗的心底最深处、甚至超越了生命本身的一种欲望。平凡这个词意味着,有朝一日,他终能抛开了自己的特别,从那过于出众的长相上,从那幼时里经历过的惨痛回忆里,从那日夜折磨他不休的心理症状中,能够跳脱了出来,能够呼出一口气来,无论当时他是像一颗土豆一样窝在沙发里懒洋洋的刷着微博,或者倚靠在窗边远眺着马路上的车来车往百无聊赖,然后用“为赋新诗强说愁”的语气叹出一句:“好无聊啊。”
“我今天来……”宋栗好像也并没有等着饶朗开口说话的意思,她并不需要饶朗跟她说些什么,她内心的执念已经无需世界上的任何人来为她加持,哪怕这人是饶朗她也不需要,所以,她才能够在饶朗自己都不信赖自己、都想要放弃自己的时候,为了饶朗坚持下去。所以宋栗自顾自的说了下去:“我今天来,是为了给你讲个故事。”
什么?饶朗又愣了一下。自从自己见到宋栗的那一刻起,宋栗的每一个剧情,还真的是一点都不套路,完全不按常理出牌。
她千辛万苦的见到自己,只是为了给自己讲一个故事?什么故事?小兔子乖乖?
作者有话要说:所以平凡是个多么美好的词汇~
倒数3!
☆、第79章
“还记得我们那一次一起去了山区小学的事吗?我是跟着公司去做慈善,你是去录制综艺节目。”宋栗的故事,由一个问题拉开了序幕。
饶朗点点头,他当然记得。那一次,那个长得虎头虎脑、最为质朴的小男孩,为了去给宋栗找走丢的狗,大晚上不睡觉,竟然一个人跑离了山路,钻到那植被茂密的深山里去了。适逢那晚天降大雨,宋栗担心不过,一个人打着手电撑着伞就去了。对那男孩的担心,让宋栗几乎忘了自己是一个多么胆小的人,怕黑、怕鬼故事、怕走夜路,每当一个人走在黑黑的地方,男孩子们的脑子里想的可能是“嘿嘿嘿”,宋栗啊脑子里全响起的是“啊啊啊”——那是她的脑内小剧场脑洞大开,把所有看过恐怖片最吓人的桥段全部调出来重新放映一遍,自己把自己吓得够呛而引发的内心无声尖叫。
但是宋栗忘了,饶朗可没有忘。于是一个人悄悄溜离了剧组,跟在宋栗的屁股后面就去了。艰难的找到宋栗和那男孩之后,没想到在前面开路、想要带着他们安全回到学校的自己,却在被大雨浇过太过湿滑的泥泞路面上,摔下了山崖去。摔断了腿事小,自己本想耍帅当英雄、却在宋栗面前出了糗的这一幕,却是让饶朗耿耿于怀了好久呢。就好像中学校园里面那些在篮球场上斗牛的男孩子们,如果哪一天眼神无意间瞟到,那个自己有意的女孩子正闲来无事站在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