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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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会着这市井俚俗,人间烟火,慢慢便觉出几分况味,还在大街上卖起了字,便愈发体会到这人间烟火的美妙。

    世俗,热闹,真切,喧嚣……绝不是高高在上的琼楼玉宇,而就是朴实真切的人间烟火。

    怪不得她那样喜欢。

    最初相识,还未避嫌时,总是听她说最近又去逛了哪里哪里,见了什么好玩儿的人和事,明明比他晚来洛城,却很快比他熟悉了那座城市。

    想到这里,他忽然笑了。

    秀雅俊俏的脸上忽然荡开笑,便如忽逢三春花开,登时叫眼前摊子上,卖些木雕小玩意儿的小姑娘羞红了脸。

    他回过神,一见小姑娘这模样,也不好继续待,只是在人家摊子前站了那么久,也不好什么都不买,便随意挑了个雕地憨拙质朴的小老虎,想着回去没人要的话,就给阿圆玩儿好了。

    付了钱,手里拿着小老虎,一转身,便看到几步之外,不知道站了多久的人。

    看着眼前的人,方朝清没有惊讶,只是淡淡地道:“你来了。”

    语气既不亲昵,也不冷漠,只是平平淡淡的。

    “我,来了许久了。”几步之外,蒙着面纱,身后仆人簇拥的崔珍娘轻声道,“从你刚从官衙里出来,父亲的人便来告诉我了。”

    方朝清怔了下,旋即失笑,点了点头。

    “也是。”

    如今的武昌城,或者说整个南方,都是崔相的天下了,而身为崔相唯一的女儿,如今的崔珍娘,自然今非昔比。

    想要掌握他的行踪,相比以前,自然是更加轻而易举了。

    被人跟踪行迹,而这个人还是自己的妻子,正常男人似乎应该惊讶愤怒吧。但是,方朝清却丝毫提不起这样的情绪,反而有股淡淡的恍然,那种——“果然如此啊”的感觉。

    所以,说了个“也是”后,他便没有了再开口的意思,迈开腿,便想要往前走。

    崔珍娘叫住了他。

    “清郎!”

    方朝清停下脚步,抬头看她。

    崔珍娘往一边走了两步,露出身后怀里捧着一堆纸的仆从,而那些纸,分明就是方朝清刚刚给人写的书信、楹联等。

    崔珍娘身子有些颤抖,抬头望他,小小的绿豆眼紧紧地盯着他。

    “清郎,这是你刚刚写的字,我……都买回来了。”

    “清郎,你的字那么好,怎么能随便流落到那些根本不懂欣赏的市井粗人手里,你……又哪里需要卖字为生……”

    “清郎……”崔珍娘哀哀地唤着,面纱下的嘴唇止不住地颤动,眼眶里有泪水欲落未落。

    “你……还在生我的气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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