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我们这些与张爱玲交臂而过的人,就只能从她留下的文章去认识她。在散文里,她显得清晰和直接一些,小说则要隐晦与曲折一些。而说到底,认识张爱玲,是为了认识她的小说,因为于我们来说,惟有小说,才是张爱玲的意义。所以,认识的结果就是,将张爱玲从小说中攫出来,然后再还给小说。
先看张爱玲的散文。我在其中看见的,是一个世俗的张爱玲。她对日常生活,并且是现时日常生活的细节,怀着一股热切的喜好。在《公寓生活记趣》里,她说:“我喜欢听市声。”城市中,挤挨着的人和事,她都非常留意。开电梯的工人,在后天井生个小风炉烧东西吃;听壁脚的仆人,将人家电话里的对话译成西文传给小东家听;谁家煨牛肉汤的气味。这样热腾腾的人气,是她喜欢的。在另一篇散文《道路以目》里,她写的街景,也是人间冷暖的:煮南瓜的气味与那种明亮的桔红,给她“暖老温贫”的感情;寒天早晨,有人在人行道上生小火炉,呛人得很,可是,“我喜欢在那个烟里走过”;一个绿衣邮差骑车载了他的老母亲,使她感动;有人在自行车轮上装着一盏小红灯——在我们的时代,已经看不见了。小时候,有人在车轮上系彩色的绒线,大约是一样的意思——她认真地观赏着,赞道:“流丽之极”。在《谈画》中,她看塞尚的《抱着基督尸身的圣母像》,大感惊讶的是,圣母是最普通的妇人,清贫,论件计值地做点缝纫工作,灰了心,灰了头发,并且注意到,圣母并不是抱着基督,而是,“背过身去正在忙着一些什么”,抱着基督的则是“另一个屠夫样的壮大男子”。而基督呢?没有使她联想起世间的任何一个人,“他所有的只是图案美”,于是,他就错过了她的兴趣。她喜欢的就是这样一种熟稔的,与她共时态,有贴肤之感的生活细节。这种细节里有着结实的生计,和一些放低了期望的兴致。
张爱玲对世俗生活的兴趣与苏青不同。胡兰成对宁波人苏青的评价很对,他说宁波人过日子多是兴兴头头的,但是缺少回味,是真正入世的兴致。张爱玲却不是,她对现时生活的爱好是出于对人生的恐惧,她对世界的看法是虚无的。在《公寓生活记趣》里,她饶有兴味地描述了一系列日常景致,忽然总结了一句:“长的是磨难,短的是人生。”于是,这短促的人生,不如将它安在短视的快乐里,掐头去尾,因头尾两段是与“长的磨难”接在一起的。只看着鼻子底下的一点享受,做人才有了信心。以此来看,张爱玲在领略虚无的人生的同时,她又是富于感官,享乐主义的,这便解救了她。《道路以目》里,她写她上街买菜,遇到封锁,只得停留在封锁线以外的街道上。有一个女佣想冲过防线,叫道:“不早了呀!放我回去烧饭吧!”然后,“众人全都哈哈笑了”。这是合乎张爱玲人生观的地方,大难临头,回家烧饭的钟点却一丝不苟。在那无意识的女佣,是一种积极,但在张爱玲,却是消极。因她是要比女佣了解“封锁”的含义,了解这个时世里的灾难。她却又不是一个现实主义者,能够就事论事地面对现实。她并不去追究事实的具体原因,只是笼统地以为,人生终是一场不幸,没有理由地一径走着下坡路,个人是无所作为的。像她在《更衣记》的末尾写的,一个小孩子,在收了摊的小菜场,满地的垃圾里面,骑了自行车,撒开把手,很灵活地掠过了。于是,她写道:“人生最可爱的当儿便在那一撒手吧?”就是在这轻盈地一掠之中,有了小小的冒险,终却是安全的,便小小地得意着。就是这么一点雕虫小技的手腕。张爱玲喜欢归喜欢,其实又是不相信它们的意义的,否则,她就是宁波人苏青了。否则,她就不会如此贪馋地抓住生活中的可触可感。她在千古之遥,尸骨无存的长生殿里,都要找寻出人间的触手可及的温凉。在《我看苏青》里,写杨贵妃和唐明皇闹气,逐回娘家,“简直是'本埠新闻'里的故事”。她不喜欢小提琴,因为太抽象,而胡琴的声音却贴实得多,“远兜远转,依然回到人间”。
这是散文中,由自己直接告白出的张爱玲,在小说里,张爱玲就隐到了幕后。大约仅有一次,没藏好,显现出了真身。是在《倾城之恋》里,白流苏刚到香港,与范柳原的关系处于胶着,暗底里使着劲。他们在浅水湾饭店分住两个客房,晚上范柳原将电话打进白流苏的房内,向她念起《诗经》:“死生契阔,与子相悦,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底下还附有一大篇解释。却像张爱玲在说话,而不是范柳原。在张爱玲的小说里,是少有如此自觉到人生的苍茫,并且有诗情的人物,张爱玲从不曾将自己放进小说中,扮演一个角色。因连她本身都是虚无的,不适合作世俗的小说的材料和对象。在她的小说里扮演角色的,多是些俗世里的人——市民。最具俗世的特征的,怕就是上海了。香港也有一些,但比较夸张,更像是俗世的舞台,是戏剧化的俗世。《沉香屑第一炉香》与《沉香屑第二炉香》,这两则故事就要奇异一些。而发生在上海的故事,则更具有俗世的情调。
《花凋》里那家的女儿们,我以为是再真切不过的上海小姐。父亲是个轻佻不尽责的人,大约是像《金锁记》里的三少爷,妻子却不如三少奶的贤慧,无能且又无味。我以为,《红玫瑰与白玫瑰》里的白玫瑰,烟鹂,老了以后,就是她。女儿们晓得谁也靠不上,只有靠自己,到社会上汲取养料,挣一份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