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35 女儿的婚姻=蔡邕的报恩
党爱国听完貂蝉的说明,才其实想岔了。蔡邕与河东卫家早在几年之前就给两个孩子定下了婚约,并没有钻中央大学的规则漏洞:既然不让结婚就先来个订婚。
而且等貂蝉将这桩婚事的前因后果细细道来之后,党爱国也弄明白了一个在后世史学界始终争论不休的问题——即蔡文姬生年的真相。
科学院文学研究所编写的《中国文学史》中,将蔡琰的生年确定为公元177年。而在近代,最早明确提出这一概念的是大文豪郭沫若。在其戏剧《蔡文姬》中就曾有这样的说法:蔡文姬于建安十三年(公元208年)由曹操遣使赎回,初归汉时估计年三十一岁。
而据《后汉书?烈女传?蔡琰传》记载:
陈留董祀妻者,同郡蔡邕之女也,名琰,字文姬。博学有才辩,又妙于音律。适河东卫仲道。夫亡无子,归宁于家。兴平中,天下丧乱,文姬为胡骑所获,没于南匈奴左贤王,在胡中十二年,生二子。曹操素与邕善,痛其无嗣,乃遣使者以金璧赎之,而重嫁于祀。
因为《后汉书》为南朝刘宋时期的范晔所编撰,所以此时的蔡昭姬避司马昭之讳,“被改字”为文姬。
而这一记载,让学术界在蔡琰的生年上争论不休。
公元189年之前的十二年间,蔡琰的父亲蔡邕一直都在逃难,直到董卓征召才能回朝中任职,并因为董卓而在192年被王允所杀。此在《后汉书?蔡邕传》中有载。
如果蔡文姬是公元177年生,也就是说蔡邕死的这一年她才十五岁。汉朝时期古风仍在,女子十五及笄,这时女子方才成年,可以婚嫁。
笄就是束发用的簪子。古时女子十五岁时许配的,当年就束发戴上簪子;一直未许配的,最迟二十岁时束发戴上簪子。
在那个时代,作为一个著名文人,蔡邕有可能让女儿不满十五就嫁人,丝毫不注重这些礼仪吗?十三、四岁嫁人只有在明清时才很常见,而明朝皇帝是农民,清朝皇帝干脆就是关外的野猪皮,他们提倡的婚嫁风俗不合礼制是因为他们没有文化。
而且公元196年为建安元年,194年则是兴平元年。蔡琰“兴平中”,也就是195年被胡骑所掳,那就是说嫁给卫仲道肯定在这之前。
《论语?阳货》曰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
父母死后要守孝三年,而是蔡邕192年被杀,因此在192至195年之间,他的女儿肯定不能出嫁。不说蔡琰是一个知书识礼的才女,不会有违孝道;只说河东卫家这个名门大族,也不可能落个欺负孤儿寡女的名声,逼着她在守孝期间嫁。
所以说,蔡琰177年出生的话,其实有很多矛盾。而这个说法的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