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云不爱喝酒,啤酒白酒都一样;只不过当他喝了一口这温暖的白酒之后,就忍不住赞了句:“爽,真是爽!”
以前在林云的眼中,白酒这种玩意又苦又辣,一点味道都没有,甚至林云把它比作生苦瓜,比苦瓜还要难吃的东西;只不过刚才林云喝下去的时候,虽然一开始有些辣、苦,但进入喉咙的时候却是一阵舒适,加上白酒温热,天气寒冷,更是让他感觉全身上下畅快不已,不禁大声的赞了起来。
酒足饭饱之后,林云又趁着身体热乎乎的,出帐篷观察了一下周围的地势,看见托斯正在帐篷群旁边撒着白沫,不禁有些好奇,走了过去问道:“托斯先生,你在做什么呢!”
托斯先生见林云走过来问话,恭敬地行了一个礼,这才说道:“回大人的话,山间野外晚上昆虫比较多,这驱虫粉可以驱逐那些昆虫,不让它们靠近!”
林云点点头,这玩意他上学的时候从书本上也了解过一些,都是在古代历史上一些奔波于各国之间的商人整出来的东西,因为他们经常留宿在山间野外,为了不让那些昆虫干扰他们休息,他们便在周围撒下了驱虫粉,而托斯的做法显然是和他们同出一辙。
“对了大人!”正在林云弥想之际,托斯突然又弯腰说道:“这条官道上多有山贼,晚上只派十个人守营可能有些不妥啊!”
显然,林云吩咐已经传到了他的耳朵里,这才有此一说。
林云皱了皱眉头,四处看了看,云港村与莫扎城只有一条官道,这条官道多山多林,因为莫扎领主的压迫,很多百姓都被迫做了山贼,占据山头,而林云经过的这条官道,就有好几伙这样的山贼,托斯来来往往几十年,自然是知根知底。
林云想了想,虽然有些心疼步兵们,但为了安全起见,还是说道:“那这样吧,晚上在增加十人守营,军士们带甲而睡,这样也可以防止山贼的偷袭!”
托斯脸上一喜,显然为林云赞同他的意见而感到高兴,不仅如此,也是因为他自己也在其中,如果晚上戒备松懈,林云可能没事,但他可就遭殃了。
林云又与托斯聊了一会家常,见天色已经暗淡,脑中酒意上来,就转身回到帐篷,当然中途也没有忘了让步兵1号多增加十名步兵戒备的事情。
由于第一次喝酒,虽然不多,但白酒后劲十足,林云回到帐篷之后,迷迷糊糊地就睡着了。
而在另一边,托斯的话也得到了验证,云港村到莫扎城这条官道上最大的一家山贼窝窝里,几位头头子正点灯夜谈,谈论的话题便是林云这群人了。
如果林云在这里的话,或许能认出一个熟人!要知道林云在这个世界上认识的人可是少之又少,能认出来的人,肯定是记忆深刻!
这间破大厅内有着四个人,为首一位四十年纪,身材彪悍,头发蓬乱,脸上长的胡渣,整个人大马金刀的坐在首座,着实是有些霸气。
剩下三人分别坐于下方,三人中两人的打扮与为首的男子差不多,都是虎皮狼豹,体形粗大,而最后一人却是斯斯文文,身体弱小,在四人中显然比较另类。
“老三,那群人扎营在哪块山头!”为首的大哥大开始问话了。
“他们现在扎营在凤凰山山头!”下首老三回道。
老大点点头,又朝着另一边的斯文人道:“陈家老大,你确定那群人身上最少有五百金?”
被人斯文人正是昨夜慌乱逃走的陈家老大,因为林云是大人物,陈家老大生怕他会追究,所幸一投就栽进了山贼窝里,打算跟着山贼一起混了,加上之前和这山贼头头打过几次交道,这群山贼自然是对陈家老大的加入没什么意见;但陈家老大为了得到山贼头子的赏识,还有就是为了要报复林云,所以今天他发现林云的军队从官道上走过时,便想了一个计策,想要借助山贼的手将林云杀死,替他的两个弟弟报仇;于是陈家老大就谎称林云这群人身上有五百金钱财,骗这群山贼出手灭了林云。
至于林云是否真的有五百金钱财,陈家老大一点也不担心,看林云一出手就是1金的阔气,怎么可能身上五百金都没有?再说了,就算是真的没有,骗了山贼老大,他也可以逃之夭夭,反正仇是报了,那钱的问题谁头疼爱谁头疼去,他可管不着,所以便有了这一幕。
陈家老大朝着上座抱拳说道:“大当家的,小的敢打包票,这群人身上绝对有五百金,而且可能不止!”
三位山贼头子互相看了一看,都点点头,他们觉得陈家老大既然来投靠自己,肯定不会说谎,再加上他人在这里,如果欺骗了他们,结果他肯定是逃不了一死;所以在面对五百金的诱惑下,三位头领终于决定下手了!
“老二,去整顿兵马,今夜全军出鸡!”大当家的一手拍桌子,震得咚隆响,下了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