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了,“年纪方过弱冠已是因功封侯;《珠玉集》一出,虽荒僻小县亦闻唐词歌声;浅吟低唱、深挚缠绵的柔情之外复有引领贡生抗弊案时虽刀刃枪锋不避的侠骨豪情;偏生你又还生得这么一副风流容貌。唐松啊唐松。似你这般的男人原本就是祸害,你这婚事也注定是要树欲静而风不止了”
沈思思这番话说的唐松身上只起鸡皮疙瘩,“你说的那是我嘛!”
说完,唐松又看向郑胖子,“别的事都好说,但此事莫要再提”
“你就真忍心看我那丫头憔悴瘦损。终生不嫁?”
这话却让唐松怎么答?
好在郑胖子是个人情练达的,看到唐松愕然无语的样子后也就顺势收了话题。转而轻描淡写的说起了另两件事,一个是问上官婉儿如今的情形处境;另一个则是问唐松与太平的关系怎样。希望他能居中引荐一回。
上官婉儿的情形唐松没瞒他,太平那里也答应帮着引荐,该说的事情说完之后,郑胖子便没再多留,只是走时将沈思思叫出去好一番耳语。
看沈思思进来时笑的古怪,唐松已经明白郑胖子说的是什么了,没好气道:“到你这里原本就是为了躲清静的,那些个闲话不提也罢”
“其实他说的并不假”
唐松不解,“嗯?”
“这郑起隆儿子不少,但女儿却只有这一个,还是他最喜欢的那个别宅妇所出,当真是含在口里怕化了,捧在手里怕摔了。养起这个女儿来也是泼水般的使钱,所以他说找名师教授什么的确无虚言。且是他这个宝贝女儿我也见过的”
这下子唐松真奇了,若是郑胖子如此心疼女儿,又怎会让她一个未嫁女子到烟花之地?
“那天上午来了一个使钱混不吝的豪客,我见了之后才发现是个作男装的女公子,她倒也是怪,在此呆了一个多时辰所点的全是你的唐词,中间小憩闲话时也都是在向我打问你的情形,谈及你时眉眼间的相思之意真是藏都藏不住了”
“既是易装而来,你又如何知道她的真实身份?”
“郑起隆在我这儿宴客可不少,时间久了次数多了,他那几个贴身长随难免面善,那日陪着那丫头过来的就是其中之一”说到这里,沈思思又是一笑,“对了,适才郑起隆关于他女儿容貌的说法亦是不假,更难得的是她那天生的内媚之身,这样的女子可是万中无一啊”
“那又与我何干?”唐松摇了摇手,“真不说了,此事断无可能”
沈思思笑笑,“不过此事也不像他说的那么简单”
这下唐松来兴趣了,“噢,愿闻思思高见”
“我哪有什么高见,只是见的太多罢了。那丫头对你钟情已非一日,但郑起隆何以早不说迟不说,偏偏挑在今天来说。他锦绣绸缎庄原是靠着上官待诏起家的,亦是因为有上官待诏在,这些年来他那商贾贸易做的是风生水起,商贾场面上也罢,各处衙门也罢都会给他留一个厚厚的面子。但现在……”
言至此处,沈思思长叹了一口气,“其实何止是他,这些日子随着朝局翻天覆地的变化,随着原本炙手可热的武家已显衰颓之势,京中的商贾场上早已是闻风而动,那种焦躁后的乱象之热烈,远非外人所能想象。郑起隆堪堪赶在这个时间回京岂是偶然?分明是回来应变的,而他应变的第一着就落在了你身上,所以才会有适才提亲之事”
这些东西沈思思只要一提唐松自然就明白了。“我已答应替他引荐太平,以他的手段,我料定他找这新靠山是稳稳当当。如此以来。又何必在我这个只有虚名的郡侯身上下这么大本钱?就不怕亏了?”
“我是见惯了那些喜欢往自己脸上贴金的,似你这般喜欢妄自菲薄的倒真是少见”沈思思笑着打趣了唐松一句,“这普天之下,撇开宗室与外戚显贵之后。似你这般年轻而因功封侯的有几人?一个都没有!异日前途可限量乎?郑起隆能将商贾贸易做到今天这等地步,岂是短视之人?”
“再则,你既能与镇国太平公主一起起兵勤王,这关系还用说吗?方今镇国太平公主府热的发烫,想要攀附的人可谓不计其数。若能与你结为翁婿之亲,他再攀附公主时能省下多少钱?能省多少烦难?关系又能密切多少?”
“除此之外,政事堂陆相对你的赏识,还有你在士林甚至是市井间的影响力,以郑起隆之精明,他那一样会想不到?别的不说,就在这神都,只要他能将你与锦绣绸缎庄绑在一起。凭着你唐松这个名字。这张脸,他一年就能多卖多少匹绸缎?亏?他郑起隆岂是会做亏本买卖的人?”
或许是想着郑起隆这么多年对她着实不错,沈思思也觉话说的有些刻薄,遂又一转回来道:“也许是我小人之心了,毕竟郑起隆对这个女儿的宠爱确乎是发自真心,只冲着这一点他要将女儿嫁你也是正常。毕竟那丫头五迷三道的全在你身上。你又确为佳婿,虽然不能为正室。但一个商贾家别宅妇所生的女儿能有七品敕命身份亦为难得,并不算委屈了她”
唐松没接这个话茬。只是把玩着茶盏感慨声道:“人哪,人哪!若人与人相处时皆能似你我这般坦诚相见,简单明了该有多好”
感慨完,唐松自己先已自失的一笑,要说什么时,忽听门外一阵喧哗,接着就见沈思思的房门被人从外大力推开,门框撞的“蓬”然作响。
门户开处,一个年纪大约在十七八岁的青年走了进来。门外,手足无措的玉珠及三个歌舞升平楼的奴仆被同样三个锦衣豪奴紧紧拦住。
这进来的年青人身形挺拔,容貌英俊,天然的自带着一股富贵流丽气度,更难得的是此人眉眼之间亦是英气勃发,并不比唐松稍有逊色。
这实在是一个很容易让人生出好感的年轻人,可惜的是此刻他身上表现出的种种出色俱都被浓浓的酒意给破坏殆尽,说一句放浪形骸是好听的,不好听的就是撒酒疯。
“说什么不见客?难倒他就不是人”这年轻人伸手一指唐松后,便踉跄着步子向沈思思抱去,口中犹自道:“思卿念卿已然成疾,思思啊思思,忍不赐一夕**之欢,以慰相思哉?”
年轻人的手抱实了,但他抱着的却是……唐松。至于沈思思,早在这恶客推门而入时,就已被唐松拉到了身后紧紧遮护住。
这厮发觉不对后,将唐松猛往旁边一推,探身往其身后的沈思思抓去,也不知他是有意还是醉后无心,伸出的那只手做出的居然是后世色狼必杀技之一——袭胸。
歌舞升平楼是烟花之地,沈思思虽然是大花魁,但再大的花魁也难掩其伎家身份的实质。所以若以当世人的眼光来看,这个年轻人这番发酒疯的言语乃至动作虽然过火了些,倒也不值当什么。
但唐松毕竟不是当世之人,沈思思在他眼中亦不是什么伎家,这是他红颜知己般的朋友。
唐松的理念很简单,是真朋友就应当得到真正的尊重,不仅是自己尊重她,至少自己在场时也应使她尽量获得别人的尊重,如果这一步做不到的话,那至少不能眼睁睁的看着朋友受侮辱。
否则,便是嘴上说再多的“知己”,那与放屁又有何异?
而今,年轻人对沈思思的举动,当世人以为的稍稍过火,在唐松眼中却是实实在在的侮辱。
唐松早有准备,怎么可能给人轻易推开?只不过是身子晃了晃而已,就在那撒酒疯的年轻人递出爪子的同时,一记耳光稳、准、狠的扇在了他那英俊的脸上。
耳光响亮!
满场皆惊!
挨耳光后那年轻人愣了一会儿,显然是没想到唐松居然敢打他,还是以这种方式,而且还打的这么重!
但片刻之后,这厮就怒了,脸上涨的通红,只从这一点看,就知他平日里必定是个心高气傲的。
一怒之后他就上来与唐松厮打,直到这个时候唐松才发现若非是这鸟人酒喝的太多,手软脚软眼睛也犯迷糊,自己还真他娘的打不过他。但现在嘛……后世那位姓鲁的大文豪是怎么教导国人的——落水狗就该痛打之!
在这等事情上唐松从来就不是君子,断不会有什么胜之不武之念,更不会傻到待他清醒之后再来打过。
这鸟人既然不识时务要打,那就打呗,唐松一边避过他那变了形的动作,一边手脚齐用,将这酒疯子打的昏头转向,更有几脚踹的结实,扎扎实实来了几个狗啃屎。
外面那三个锦衣豪奴愤然欲进,却被他们刚才拦着的歌舞升平楼中下人给拖住,就连玉珠都帮着扯住一人的衣襟。
大花魁房内外闹出这般大的动静儿,自然惊动了许多人来看,就在屋里两人打的兴起的时候,一声叱喝蓦然响起,“住手”
唐松绕过再度扑上来的酒疯子,顺势一脚将他又踹了个狗啃屎之后这才扭头向声音来处看去。
穿着男装,一脸寒霜的太平气冲冲的走进来,“一个郡王,一个郡侯在青楼殴斗,你们两个真是好本事,好不要脸!”
这鸟人居然是个郡王?
太平发飙,唐松还没说话,地上那个鸟郡王再次爬叉起来要往唐松身上扑。
见状,唐松毫不客气的故技重施,再次将之踹倒在地,只不过这一回由狗啃屎改为了“屁股向后平沙落雁式”(参见《笑傲江湖》)与此同时,唐松心里也在感叹,这鸟人还真是打不死的小强。吃了这么多亏愣是一声没吭,倒了就起来,再倒再起,生性顽强的很。
两人这般作为让太平简直要气疯了,眼瞅着那年轻人再次欲起,顺手抄过旁边专用于净手的铜盆,将半盆子早已凉下来的水劈头盖脸浇过去,鸟郡王顿时就成了落汤鸡。
这厮终于彻底清醒过来了,“姑……姑母”
太平顺手将铜盆砸在了地上,哐当作响,指着那鸟郡王的鼻子恨声骂道:“刚由临淄还京就闹出这样的事来,李隆基,你这好色的毛病什么时候能改改?你想翻天不成!”
听到这个名字实是大出唐松意料之外,但随即便嘿然一笑。李隆基是不是要翻天现在还不好说,但他确定知道自己刚才那一番拳打脚踹实实在在是爽翻天了。尤其是知道了这年轻人的身份之后,再回忆起来,那快感简直是翻倍的暴增。
由是,唐松在与李隆基第一次碰面时,就结结实实送上了一份拳打脚踢的大礼。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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