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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八章 大义灭亲(1/2)

    俗话说:难断的是夫妻案,难当的是京都官。

    万年县令崔迪就是这个想法,说来崔迪这个人,出身也不俗,乃是清河崔氏的旁支,算起来也是高门大户了,可他确实妾生子,莫说是这些年来,朝廷打压世族豪门,让原本翘着尾巴的豪门子弟早就不复当年的荣光了,便是如今一切照旧,家族的恩泽也降临不到他的头上。

    这崔迪也是个有志气的,别的豪门子弟都在自怨自艾,感叹命运不公,痛骂杜睿多事乱国,他却寒窗苦读,以科举入仕。

    洪武朝第一科的进士出身,先是在翰林院做了几个月的编修,而后又到刑部做主事,没有一年的光景,便被委任,做了这万年县令。

    自从他当了万年县令以来,也是一直专心于政,秉公办事,非要在天子的眼皮底下,做出一番轰轰烈烈的事情来。

    可是这万年县令虽说是在天子脚下,可论品级也才六品,比一般县令仅高一阶。而在长安,各部官员车载斗量,如若像拴狗一样串将起来,可从朱雀大街东头一直延伸到承天门前,哪一个官都比他大得许多,就算是哪个高官府里的大管家,都要比他威风的多。

    可是品级再小崔迪也是个父母官,想明白了这一点,崔迪的心理也就平衡了,一门心思的想要做些惊天动地的大事,也让皇上知道他可不是块小材。

    因此,他到坐上县太爷的位子才两个月,就把他这一亩三分地方方面面弄得满像一回事儿,要是照此发展下去的话,说不准等到年底吏部考评的时候,也能混上一个甲等。

    可是眼下大唐国泰民安,哪有大事让他这个芝麻官大显身手的,特别是在天子脚下,又有杜睿这么一尊大神盯着,谁敢为非作歹,坐上这个位子两个月,崔迪处理的也大多都是些个鸡毛蒜皮的小事,让他一颗壮志难酬的心痒痒的,巴不得这里出点大事儿才好。

    那天正午,他又坐了半天的大堂,也每个打官司告状的,崔迪待得烦闷,便要回后衙歇息,可刚起身,突然听到县衙外面,鼓声大作。

    崔迪不敢怠慢,连忙让班头带人,可人一上堂,崔迪就兴奋了,只见几个粗布衣衫的百姓抬着一块门板,上面躺着一个人,胸口明显塌陷了下去,口鼻流血,眼见是活不得了。

    崔迪很兴奋,这可是他坐上这个位子以来遇上的第一桩命案,可是想笑又觉得人家死了人,他个县太爷笑出来有些不大合乎情理,便强忍住了。

    “有什么冤情,直管讲来,本官为你们做主!”

    那喊冤的却是三个半醉的人,说他们的一个好友被人纵马踏死了。

    崔迪闻言,不再耽误,便让那三人领路,来到一个酒肆门前,那边早就围满了人,而哪个纵马杀人的,居然还弄了张胡椅,摆在酒肆的大门口,大模大样的喝起了酒。

    崔迪见着,怒火喷张,长安闹事之中纵马,整个大唐谁有这样的恩宠,除了皇帝自己,也就只有宋国公杜睿了。

    按照《大唐律》,在闹事之中纵马者,都要被杖责三十,更不用说还踏死了人,崔迪二话不说,便让人上前捉拿。

    却没料到那小子一见要拿他,居然满不在乎,还叫嚷起来:“我是先帝的外甥,当今圣上的表弟,我叫房舒,谁能把我怎么样?”

    崔迪一听,也不禁有些迟疑,谁都知道皇室的子嗣不多,要当真是皇帝的表弟,那还真是个有身份的凤子龙孙。

    崔迪一迟疑,两旁看热闹的百姓却不干了,纷纷议论起来,说得无外乎就是“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之类的。

    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这句话说起来容易,可是更多时候,不过是普通百姓一种美好的期望罢了。

    这句话的愿意出自《史记?商君列传》:公既用卫鞅,鞅欲变法,恐天下议己。卫鞅曰:「疑行无名,疑事无功。且夫有高人之行者,固见非于世;有独知之虑者,必见敖于民。愚者暗于成事,知者见于未萌。民不可与虑始而可与乐成。论至德者不和于俗,成大功者不谋于众。是以圣人苟可以强国,不法其故;苟可以利民,不循其礼。」孝公曰:「善。」甘龙曰:「不然。圣人不易民而教,知者不变法而治。因民而教,不劳而成功;缘法而治者,吏习而民安之。」卫鞅曰:「龙之所言,世俗之言也。常人安于故俗,学者溺于所闻。以此两者居官守法可也,非所与论于法之外也。三代不同礼而王,五伯不同法而霸。智者作法,愚者制焉;贤者更礼,不肖者拘焉。」杜挚曰:「利不百,不变法;功不十,不易器。法古无过,循礼无邪。」卫鞅曰:「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故汤武不循古而王,夏殷不易礼而亡。反古者不可非,而循礼者不足多。」孝公曰:「善。」以卫鞅为左庶长,卒定变法之令。

    令民为什伍,而相牧司连坐。不告奸者腰斩,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匿奸者与降敌同罚。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有军功者,各以率受上爵;为私斗者,各以轻重被刑大小。僇力本业,耕织致粟帛多者复其身。事末利及怠而贫者,举以为收孥。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明尊卑爵秩等级,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衣服以家次。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芬华。

    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已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门,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以明不欺。卒下令。

    令行于民朞年,秦民之国都言初令之不便者以千数。于是太子犯法。卫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将法太子。太子,君嗣也,不可施刑,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师公孙贾。明日,秦人皆趋令。行之十年,秦民大说,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秦民初言令不便者有来言令便者,卫鞅曰「此皆乱化之民也」,尽迁之于边城。其后民莫敢议令。

    可是《礼记.曲礼上》记载的“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曾是当初华夏刑事立法指导思想的体现。那个时候的刑法是公开的不平等,大夫和庶人在刑法上的待遇是各不相同的,这就成为当时社会刑事立法的指导思想。

    战国时期,新兴地主阶级登上政治的历史舞台,其政治代表为李悝、申不害、商鞅、慎到、韩非等人,在反对奴隶社会刑事立法指导思想的同时,提出符合地主阶级利益和要求的刑事立法指导思想。

    依据法家的主张:“绳不绕曲,法不阿贵。”

    违法犯罪,一律绳之以法。

    商鞅佐秦孝公变法时,太子的师傅公孙虔为阻止商鞅变法,唆使太子违法,商鞅以太子系国之储君,不能加刑,遂刑其师傅公孙虔,劓其鼻。这就是“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的由来。

    仅就法律而言,从史籍的记载来看,王子犯下罪行和平民同样按照法律处罚的事例也实在是太少有了。

    西周时法律就有“八辟”的制度,有八种人犯了死罪,是不可按照法律处罚的,而应该由朝廷最高级大臣讨论后,再上报皇帝定夺,这八种人里第一种就是皇帝的亲戚。

    后代的法律有大量的优待贵族大臣的内容,比如皇亲国戚是由“八辟”转化而来的“八议”制度的头号对象,犯一般的罪行直接减轻一等处罚,犯死罪要经过朝廷最高级大臣的讨论,经皇帝的批准才可处罚。仅就法律而言,古代是从不承认“王子犯法,庶民同罪”的。

    当然,如果王子胆敢图谋造反的话,自然是要和普通百姓一样严惩不贷的。

    儒家典范人物之一的周公,辅佐成王统治天下,亲兄弟管叔、蔡叔造反,都被周公下令处死。以此为例,凡是被戴上了谋反帽子的王子,从来是不得好死的。

    历代法律都规定,如果是谋反大逆、图谋叛变之类的重罪,都不得享受“八议”特权。

    古代,即使是主张“刑无等级”的法家,也没有王子犯法与民同罪这样的主张。商鞅提倡“自卿相以至大夫庶人”,犯罪都同样处罚。

    在他主持秦国变法时,太子犯法,他下令处罚的是太子的老师,一个割鼻,一个毁容。法家的集大成者韩非,提出“法不阿贵”,“刑过不避大臣”,但是,并没有说王子也要同样按法处罚。

    可见,哪怕是最激进的法家,要求的还只是卿相大臣的“刑无等级”。因为,如果王子犯罪要按法处罚,那么,皇帝本人是否也要受法律的规范和制裁呢?

    在古代,这个问题却是个讨论的禁区,没有哪个学者、政客敢于拿这个问题去冒犯皇帝或皇帝的虎威,这或许也可以说是韩非在《说难》里提到的人主那块不可触及的“逆鳞”。所以,大家都小心翼翼地把“刑无等级”控制在卿相大臣以下。

    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最著名的莫过于隋文帝杨坚处罚自己儿子杨俊的故事。

    杨俊是隋文帝的第三个儿子,封为秦王,任命为并州总管。他在任上大兴土木,建造的王府竭尽奢华,超过了法令规定的规格,又放债取息,盘剥百姓。

    隋文帝得知后,罢了他的官,召还京师居住。大臣们都认为秦王的罪名不过是违反制度,不必如此严厉。

    隋文帝却说:法不可违。我是五个儿子的皇帝还是天下百姓的皇帝?照你们的说法,为什么不另外制定皇帝儿子遵守的法律?周公那样伟大的人物还杀了造反的兄弟,我比周公差远了,怎么能够破坏法律呢。

    结果,杨俊郁郁不得志而死。

    在有些时候,在证据确凿,在强大的压力下,天子也会遭到惩罚。而天子犯法往往比布衣犯法要严重的多,不论是情节还是涉及范围,牵扯到的相关人员。整个案件里的人员绝对是关系复杂。而布衣犯法往往也就那么一两个人的事,怎么判刑没人阻挠,其间的关系比较清晰。这是权利造成的后果。曾有人说权利才是恶魔,有了权利,个人**开始膨胀,或者有了权利就可能被人利用拖下水而走上不法之路,这是之前个朝代都有的事。

    可崔迪也是个犟种,他偏偏不信邪,一听百姓们这话,顿时热血冲头,也顾不得房舒的身份,连忙命人,将房舒拿下。

    房舒可没想到一个芝麻大小的官,还当真敢和他为难,回县衙的路上,就把崔迪骂了个狗血喷头,到了县衙大堂,更是将混不吝的性格发挥到了极致,不但打了班头,连崔迪的官服都给扯了。

    崔迪原本还想着将这事上报大理寺的,见房舒居然这般混蛋,也顾不得了,当堂便审案,没料那房舒很是有种,对杀人的事供认不讳,马上画押。

    崔迪正在气头上,心想:“管你是不是先帝的外甥,圣上的表弟,反正老子治你的罪有根据,便是圣上也不能回护了你。”

    崔迪当天就把案卷上报给了大理寺,也不说那犯人是谁,只说他杀了个人还自供不讳。大理寺正卿高颖看过卷宗,二话没说,便在卷宗上用红笔打了个“x”。

    紧接着卷宗又被转到了刑部,刑部尚书杜养盛,和左右侍郎杜养学,崔正道核准了案情,也做了批注,次日杜养盛带着到了内阁上,众人飘拟,定了斩立决。

    杜睿自然是知道这个房舒的,前些时日到了长安之后,还曾到他的府上拜见过,不过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不要说是一个外甥了,就算是他的亲生儿子都饶不得,大唐可没有未成年人犯罪,便罪减一等的说法,砍了没商量。

    可是到了皇帝李贤那里就没了消息,原来高阳公主听到自己的儿子犯了死罪,连夜便偷跑出封地到了长安,向李贤求情。

    高阳公主的那些烂事,李贤自然是知道的,当初还曾异想天开的要组团谋反,李贤对这个姑姑也是不待见的,可是如今太宗皇帝的子嗣,还活着的已经不多了,这些年来犯事被杀的,病死的,还有在倭州那边数星星的李治,可就这么几个人了。

    到底是自家亲戚,李贤看着高阳公主哭求,也心软了,便将那奏折压下,心里盘算着怎么才能救房舒一命。

    可是还没等李贤开口,就被杜睿一番民心天下给说得,心生惭愧,一咬牙将实行判决书签了。

    其实杜睿心里也觉得有些不忍,倒不是为了房舒,那小子纯属死有余辜,不忍是为了李贤,他知道李贤是个心软的人,让他作出杀亲人的事,真是为难了他。

    不过这件事不能不做,李贤自登基以来,因为尚未亲政,在民间毫无威望可言,正好可以借着这件事,树立仁君,明君的形象。

    既然房舒不得不死,干脆就将这件事做大,利用这件事为李贤好好宣传一下,便建议李贤明日亲往万年县衙听审。

    次日近午,李贤便在杜睿的陪同下,轻装便服,一如私访,来到万年县衙。只见县衙门前熙熙攘攘,人头攒动。

    大堂之上,崔迪脸上带着点兴奋,昨日杜睿就派杜平生来知会过了,今日皇帝要来看他审案,这个消息将崔迪兴奋的一夜都没睡觉。

    此刻崔迪的心里既高兴,又害怕,他盼望着皇帝李贤能早点儿到来,因为自己还没见过李贤一次,更谈不上皇帝认识自己了,这让他有些兴奋,他努力做官是为的什么,还不是为了能得到皇帝的赏识,好更近一步,站在更高的位子上,轰轰烈烈的做一番大事业。

    可是眼看都要到了正午了,皇帝还不来,要是自己这边宣判了,到时候下了刀子,岂不是和砍到了自己的脖子上一般?

    最可恶的是那房舒,到现在还硬着脖子,始终跟他叫板,还有高阳公主,也是一脸的蛮横,将崔迪的祖宗十八代都骂了个遍,张嘴就是一一我去年买了个表。

    崔迪一张脸此刻黑的好像被烟熏了一样,一拍惊堂木,怒道:“高阳大长公主,这里是万年县衙,许不是殿下的大长公主府内,是个有法度的所在,殿下若是再搅扰本官断案,本官当上报宗正府,还有你,房舒,你说本官不敢杀你,本官今天就偏偏要处置了你。现在,你还不告饶吗?”

    不过十几岁的房舒闻言,哈哈大笑道:“崔迪老儿,你不过是个芝麻绿豆大小的官,你要敢杀老子,你就杀!圣上知道了,定要把你这狗官碎尸万段!”

    崔迪被骂的一阵火大,冷笑了一声,道:“那你再说一遍,人是不是你杀的!”

    此时李贤已在杜睿的陪同下,来到大堂门口,李贤想要当即进去,却被杜睿给止住了。

    就听见里面的房舒嚷嚷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