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夜寻,是很久很久之前的事。
……
我年幼的时候就同如今的曦玥一般,活在一个真空的世界中,没同几个活人相处过。
除了自个家里的人,便还认过一个妹妹,落灵儿,死了。
救过一团诡异的黑色,曦玥,没几天就消失了,待我成年才再遇上。
再然后便是被一个人从松鼠洞中抱出来,夜寻。
他是我结交的人中,唯一一个正常些的,而且,他还很好看。
可惜,千溯来接我之后,他就不见了。像是片雪,冬天走了,就再看不到他了。
而我却会常常想念他,莫名其妙的。
那个时候我按着魔界的年龄,正值情窦初开的旺季,可叹的是我因为没在母体中呆够时间,身子发育依旧是格外的缓慢,看上去若个十三四岁的小女孩。
遂而当我在感时伤春的发了一天的呆后,下定决心向千溯摊牌,沉沉道,“我有喜欢的人了。”时,千溯神色徒然滞了一下,随即微微敛起眉,沉吟半晌,才有点小心翼翼又有点复杂道,“莫离?”
我一怔,怎么能同他扯上关系?
他眉间凝滞一缓,缓缓的松了一口气。
莫离年轻风流的那段时间还是个恋童癖,勾引了不少小女孩,害的家中有女孩的,人人自危。
我心里微妙了一下,决定暂时不要将夜寻的名字说出来了。
只不过经由千溯这么一提醒,我才想到,虽然我时时都会想念夜寻,但他似乎压根不会理我。过往的时候甚至于戏耍着整我来的,害我吃了断肠草,差点疼死过去。
还有几次要把我丢掉,若不是我英明机智,早被他甩开了。
但我想他的时候,却不会记着这些,我觉着他很好,是有的时候他躺在光影斑驳的树下,眸光沉静几近空灵,偶尔会落在我身上。
虽然当时以为他的神情冷清入骨,事后回想却记不得那些冷清。记忆画面衬着阳光,给我一份格外温柔的触感。
恍似那个时候,他就是以温柔的眸光看着我的。
我以为,他是很温柔的。
再然后,我自己埋头学了几首风骚的诗,想着到时候再见到他,我就念给他听,显得我多成熟老道。又或者得了他消息给他寄过去,显得我多矜持委婉。
于是千溯看公文,我就写情诗,正儿八经的端坐着写。
他偶尔会懒懒睇眸扫我一眼,不晓为何,一次便开了口,似笑非笑的让我念。
我点点头,正儿八经的放下笔,正儿八经的开始摇头晃脑,“关关雎鸠,在河之洲,谦谦君子,淑女好逑~”
“情诗?你写给你那心上人的?”
我脸上发热的没吭声。
他抬眸瞅我一眼,笑一声,再道,“诚然,你这么写是不对的,你现在还不是淑女,是幼女。”
我想了想,总觉着有点不对,”这个,改了是不是奇怪了些?“
他慢条斯理的又批示完了一张公文,丢到一边,”情诗这个东西,总归该贴合实际一点才行。你说淑女,人家收了信约莫是想不到你头上的。倘若加的是幼女,唔,他想必也就记起自个犯下的罪孽了。”
我细思之下觉得分外的在理,大笔一挥,改了。
这情诗后来落在千溯书房,忘了收回来。
一回木槿玩闹,不晓得怎么将之翻了出来。
她肉嫩的手,气呼呼的抓住那张薄纸,冲到了我的寝房,哇的一声哭了出来,“姑姑,怎么办?有人陷害我。”
我立马过去将之抱起来,还未来得及哄,便被那一张纸上的被泪滴晕开的墨迹吓了一跳。心不在焉且微微难过的直瞅着那纸,“怎……么了?”
她手指大力的戳了几下”幼女“二字,眼泪答吧得更加厉害了,“姑姑,我的清白算完了……我真没给人写过这诗的。”
我,“……”
事后,千溯晃悠悠的过来一趟,那张惹哭木槿的情诗也随之再度消匿了踪影。
我心累的问他放哪儿去了,他说成长的痕迹么,得好生收着。
我,“……”
闹出的笑话愈多,各种各样的事辅助着我无法遗忘,遂而便让我这狼心狗肺的人在那些见不到夜寻的漫长岁月中,也将之深刻的记了下来。
记到后头,记不得他原本冷清的性子,反而觉着他是个温柔的人,会像千溯那样哄我,会轻而易举的化去我心口的悲伤。
像是一缕月光,淡而温柔。
……
再后来,我当真就找到了他。
但是他那个时候既不打算跟我说话,也不打算同我有半点交集,两手扶了将合的门扉,很是直截了对着挡住门的我平淡道,”唔,走开些。”
“……”
想象都是骗人的,他至多是一捧冰,还是直接往人心窝里头灌的那种。
现实就是能骨感至此……
然后我才算彻底回忆起来,夜寻他究竟是个怎样的人了。
虽然再遇他的清冷,我仍是很受虐体质的觉着熟悉起来。
那个时候毕竟年少,不懂得所谓矜持,我想我想念了他这般久,再见到了自然要同他更亲密一些才好。
不至于会小鹿乱跳芳心涌动,一来是那个时候,我这个芽还没有完全的开窍,二来我那个时候一直以为我待在夜寻身边,是两个人彼此祸害着的。就像他风轻云淡同我道断肠草是能吃的,待我咽下去才说只是吃了会死人一样。
我同他从本质上处不来,也不晓得为何两人就一直这么扭曲的在一起了,我总被他嫌弃着。
不过那个时候人傻,就算知道人家不待见我,我觉着他好歹是为我留下了,也总是乐呵呵的凑上去。
一回见着木槿和他家那小果子和谐的挤做一堆看斗鸡,嘻嘻哈哈。我艳羡之余,便格外有行动力的拎了两斗鸡,去了夜寻的院落。
犹记得当时夜寻的表情,如斯的耐人寻味,语态依旧风轻云淡,款款道,”你这是作甚?”
一只脖颈后秃了毛的斗鸡倨傲的伸长了脖子,恶狠狠的瞪了我一眼。
我以为他这是感兴趣了,春风得意的将那秃毛的斗鸡友好的递给夜寻,”这只可是我离镜宫中最好的斗鸡,鸡中之王,给你给你。然后我这只……“我提起另一手上瞎了一只眼的斗鸡,”这个就是我的了,‘小小千洛’。”
夜寻短暂的一默,“我以为你不必给你的鸡取这么贴切的名字。“
我挥挥手,愈发的春风得意,“毕竟一会要跟你的‘夜寻二号’打一场,得稍作区分嘛,你觉着谁会赢?唔,咱们可以赌一场。”
“……”
“恩?”
夜寻放下手中的经书,淡淡瞥我一眼,“你是认真的么?”
我一怔,忙将两只斗鸡都放到地下去,然后拍拍手,“那是自然,咱们先下赌吧?我就赌我家小小千洛了,哎嘿嘿~它可是一匹黑马呢。”
事情的经过太过于惨烈,我不好多做描述。战况激烈之时,那小小千洛号推翻了窗台上一盆连我都不敢碰的兰花。
夜寻闻声抬了下眼,没做声。
我天真的以为他没有出声就是没有大碍,而后眼睁睁的看着两鸡愈战愈勇,继而碎了一套白瓷茶具。
他依旧是宽容大度的没做理会。
”玩尽性了么?“当小小千洛被夜寻二号按压在身下,一派无力颓然之时,夜寻如是淡淡问我。
我开开心心的朝他一笑,点头点头。
……
然而最后的最后,夜寻好整以暇的蹲在我身侧,伸出一张格外无良的手,“我赢了,赌注给我。”
我欲哭无泪,趴在地上没有动弹。
夜寻平静道,“你要耍赖?”
“不不不,给给给,我给。”顿一顿,我有点委屈,“可是夜寻,你为什么要揍我?”
方才我要去拥抱我虽败犹荣、屹立在一派碎瓷残瓦的小小千洛。不及进屋那一瞬,就好似一头撞上了一面软墙,整个人转瞬被弹飞了出去,脸先着地的栽倒在地。
“你该是时候长点心了,不妨回去自个想想。“
我的脸擦着青草转了个边,扭到看不到夜寻的那一面,有点受伤。
夜寻二号骄傲的从我背上踩过,顺带擦了擦沾泥的爪。
……
我知道夜寻喜静,我好动,他一般情况都能忍,等我实在太闹腾了,才会不动声色使各种法子的将我轰走。
后来他发现我太耐收拾了,不若从前一根断肠草就能把我折腾得死去活来,从前手段也越来越不那么效果超群。
我自然也发现了这一点,洋洋自得而大有上房揭瓦之态时,他也终于不再同我拐弯抹角,开始对我动手了。
且而每回都要挑我脸上尚且还留着指印的地方捏,我满身的刺头,就这么给生生的镇压了下去。
后来就学乖了,知道夜寻这个人分外的有原则,有些是能忍的,有些事不是不能忍的,那么界限在哪儿呢?
通过我多年亲身的经历,我可以说,把斗鸡带到他院子中去,同他一起欣赏一场精彩的搏斗,这就是件很有风险的事。唔,或者捉一堆的萤火虫,放到他院子里养着。
大白天的,我只要一抬眼,就能看到结界顶端附着着密密麻麻、厚厚一层的虫云,甚满意。
诚然被捏之前,我其实还一直觉着自己这么做是能讨他欢喜的。
故而